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宝泰隆: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6-07-29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我们作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马庆

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已向

我们提交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资料、拟聘

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等相关文件,我们仔细审阅了相关材料并就有

关情况进行了询问,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因工作变动原因,焦云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经认真审阅

马庆先生的履历,我们认为马庆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裁的任职资格;

    2、马庆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以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马庆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第三

届经营班子届满为止,即自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7 年 4 月 13 日。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此页无正文,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永平:




         慕福君:




         闫玉昌:




                                       二 O 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