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公告2016-07-29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57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出具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1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责
任主体,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作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焦云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使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责任主体,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宝泰隆集团及焦
云先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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