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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股份质押公告2016-08-20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6-065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8 月 19 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接到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
团”)书面通知,宝泰隆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 100,000,000 股无限售流
通股质押给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占公司总股本的
7.31%),质押期限为柒年,双方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宝泰隆集团共持有公司 457,177,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3%,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 347,554,885 股,占宝泰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76.02%,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2%。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借款 36,720 万元,宝
泰隆集团以其持有公司 10,0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提供质押
担保。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该笔贷款为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的项目贷
款,贷款期限 5-8 年,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性现金流比较充足,具备相
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主要为公司销售收入。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宝泰隆集团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
司股份波动到预警线时,宝泰隆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
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