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1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7-12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
事 9 人,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四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出资 4840 万元与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
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石墨烯创新研究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
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石墨烯原创成果,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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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出资 4840 万元与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
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32260 万元,住所为北京市
海淀区翠湖南环路 13 号院,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石墨烯变革性核心技
术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研发、产品生产,相关技术服务、
咨询、产品销售,技术成果转化(以上住所及经营范围最终以相关登
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上述事项经各方相关权力机构批准通过后,
公司将与五家公司签署《出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临 2017-121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
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使用单笔不超过 2 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
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临
2017-122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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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7-123 号公告。
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7-124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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