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11-21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7-12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
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
资额度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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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笔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
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53号《关于核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年8月23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23,880,59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5.36元。
2017年9月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7]
020925号),根据该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199,999,999.9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598,780.60元(含
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401,219.32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
年8月3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公司按照相关
规定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15,94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1 月 19 日止,公司实际建设项目投入资金 5,921.97 万元,公司用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5,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55,371.19
万元(其中利息金额为 154,318.03 元,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转入 1,116.96 元)。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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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利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提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单笔不超过 2 亿元暂时闲置的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1、投资目的
最大限度的提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
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的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或办理
银行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本次董事会
决议有效期(12 个月)内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没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0%的,无需
另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
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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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性好,做好资金支付预算,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不得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
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将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
联人使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4、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或银行定期存款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
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
监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
将选择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公司仍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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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
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
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
理财产品;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银行短期理财产
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单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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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2 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
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
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
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单笔不超过 2 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
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或银行定期存款
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单笔不超过 2 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
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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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单笔不超过 2 亿元暂时闲置
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或银行
定期存款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进行审核后发表意见,认为:宝泰隆本次拟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
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宝泰隆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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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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