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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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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153号)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880,59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5.36元。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9.9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598,780.60元(含
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401,219.32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1日汇入公
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7]020925号)。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15,940万元,截至2017年11月19日,公司实际建设项目投入
资金5,921.97万元,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5,371.19万元1(其中利息金额为154,318.03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入1,116.96元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创造最大经济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单笔不超过 2
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用来办理银行定
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1、投资目的

       最大限度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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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内含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保荐费及其他费用,差额为337.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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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单笔不超过 2 亿元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做好资金支付预算,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不得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
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关联人使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4、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或银行定
期存款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
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其他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将选择低风险的短期
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但公司仍需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公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
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
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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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
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
和损失,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营业务正常进行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

    五、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宝泰隆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宝泰隆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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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敏             李冠林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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