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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17-12-26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7-12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

日披露的临 2017-127 号、128 号公告),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聘请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7

年 度 财 务审 计机构 及 内 部控 制审计 机 构 (具 体内容 详 见 公司 临

2017-048 号公告)。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告知函》,告知公司: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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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若干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规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

中注协《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的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承做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团队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整体合并至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合并后,将以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作为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承做的团队,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 2017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其费用不变。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是中国品牌会计师事务所前十强,中国上市公司雇主最佳审计机构前

十强事务所。截至 2017 年 10 月,中审众环常年服务的 A 股上市公司、

大型央企、新三板等核心企业 500 余家。中审众环的管理总部位于北

京,是我国中西部地区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是目

前注册地在我国中部,唯一具有证券、期货、金融、大型国企审计等

高端业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管理科学,网络布局完

善,人才体系健全。截至 2017 年 10 月,事务所拥有员工近 4000 人,

其中注册会计师 1200 余人,国家会计领军人才 10 余人,省部级以上

各类专家库成员 40 余人,在北京、广州、上海、云南等国内多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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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设有 26 家高度一体化运营分支机构。中审众环系法国玛泽国际在

华唯一成员机构,美国 PCAOB 注册成员,依托玛泽国际强大的专业

技术力量、独体的一体化运营体系和完善的全球化服务网络,中审众

环已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最具国际协同力的中国品牌会计师事

务所”。中审众环在美国、欧盟、法国以及亚洲等全球 90 多个国家和

地区,设有海外办公室或高度紧密的业务协同机构,具备全球主要资

本市场服务资质,常年为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中资企业海外并购发展

等提供高效、便捷的财税专业服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是因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众环海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导致公司原聘任的中审亚太

合并后名称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而承做

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团队并没有变更,不会影响公司 2017 年度审计

工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

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核通过后,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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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

    3、公司将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该事项,本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并,导致公司原聘任的中审亚太合并后名称变更为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而承做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

团队并没有变更,不会影响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

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最终

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4
伙)和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导致公司原聘

任的中审亚太合并后名称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而承做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团队并没有变更,不会影响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文件

    1、关于提请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事项的情况说明及复函;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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