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8-017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3号)核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名“七台河宝泰隆 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1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8.5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61,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788,000.00元后,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2日全部到位,实际 到账金额1,323,952,000.00元。由于发行费用中5,140,000.00元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支付,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8,812,000.00元,已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 第01850002号验资报告。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 在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余额共计人民币6.56万元。截至2017年12 月31日,本公司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19.98万元,累计使 1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2,488.3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6万 元(已于2017年转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2、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53号《关于核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宝泰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880,597股,每股面值1元, 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5.36元。2017年9月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 审亚太审字[2017] 020925号),根据该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9.9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0,598,780.60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401,219.32元, 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中。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产生的利息在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余额共计人民币 59.20 万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1,953.04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1,953.04 万元(含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 55,000.00 万元及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359.88 万元),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4,409.11 万元(含由 2015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转入的 2.9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 2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了《七台河宝泰 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因公司更名,该 管理办法变更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 简称“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分别设立了23001695551050520285(建 行专户)、65010158000002041(浦发专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和保荐机 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行建设银行七台河分行、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于2015年2月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5-009号公告,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6年10月20日,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的募集资金已按规 定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公司注销了该专户,账 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金元证券、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签订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建设银行七台河分行的募 集资金专户继续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75号公告。 3 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建设银行七台河分行募集资金 专户,将余额转入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账户名 称: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4030120001000621) 开立的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中,销户时结算利息一并转入龙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募集资金专 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80号公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29,570.89 元转入了公司 2017 年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建行专户募 集 资 金 28,453.93 元 从 23001695551050520285 账 户 转 入 23050169555100000384 账户;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募集资金 1,116.96 元从 24030120001000621 账户转入 24030120008000721 账户。因此公 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公司已将上 述账户注销。 2、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2017年9月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元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 简称“建行七台河分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 简称“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开立了专项账户 号为23050169555100000384的账户、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 分行开立了专项账户号24030120008000721的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临2017-086号公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 4 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 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24030120008000721 243,358,104.88 活期存款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 24030120008000721-007 50,000,000.00 定期存款 台河分行 24030120008000721-010 50,000,000.00 定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23050169555100000384 100,733,011.64 活期存款 司七台河分行 23050169555100000384-002 100,000,000.00 定期存款 合 计 - 544,091,116.5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基于对行业及目前市场具体情况的变化,公司对焦炭制 30 万吨 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投资估算进行了审慎的调整,调整前项目 预 计投资总 额为 342,317.22 万元,调 整后项目 预计投 资总额 为 306,390.87 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6-053 号公告。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1。 (二)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 2017 年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5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8]140005 号),认为:贵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 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 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贵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 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入与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宝泰隆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宝泰隆已 6 披露情况保持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文件 (一)《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8]140005 号); (二)《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7 附表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1,881.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419.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2,488.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承诺投入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4)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如有) 总额 金额(1) (2) 差额(3)=(2)-(1)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焦炭制 30 万吨 稳定轻烃(转型 无 342,317.22 306,390.87 - 13,419.98 132,488.36 - - 否 升级)项目 合计 — 306,390.87 - 13,419.98 132,488.36 - — — — — 342,317.2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根据《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 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 2015 年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217,421,071.28 元,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421,071.28 元 1、公司 2016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9 月、2016 年 10 月、 8 2017 年 1 月、2017 年 3 月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3,000 万元、15,000 万元、5,000 万元、7,000 万元 2、公司 2017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2 日、 9 月 11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00 万元、3,000 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剩余 29,570.89 元全部转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支付印花税 65.91 万元 附表 2: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5,940.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93.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93.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资 总额 承诺投入 入金额 入金额(2)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如有) 总额 金额(1) 差额(3)=(2)-(1) (4)=(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焦炭制 30 万吨 稳定轻烃(转 无 342,317.22 306,390.87 - 6,593.16 6,593.16 - - 否 型升级)项目 合计 — 342,317.22 306,390.87 6,593.16 6,593.16 — — — — 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公司 2017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5,000 万元 公司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单笔不超过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亿元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 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办理银行定期存款余额 2 亿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359.88 万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