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8-06-29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4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3 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171,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情况概述
1、2017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和《召开公
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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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现了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临 2017-076 号公告;
2、2017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核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临 2017-077 号公告;
3、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未
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5、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量》和《取消原〈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发现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临 2017-089 号、临 2017-095 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6、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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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量》、《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和《核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7-090 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7、2017 年 9 月 10 日,持有公司 28.73%股份的股东黑龙江宝泰
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召集人,提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公司临 2017-097 号公告及
相关文件;
8、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摘要》、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并披露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7-102 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9、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临 2017-103 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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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的 1977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11、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原因、价格及数量
(一)股份回购原因
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
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由于李德慧先生、陈防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冯帆女士当选为公司职
工监事,因此,公司对李德慧先生、陈防先生、冯帆女士 3 人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股份回购价格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 4.81 元
/股,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 0.05 元,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为 4.76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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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回购数量
李德慧先生、陈防先生、冯帆女士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171,00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总计 813,960.00 元,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
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
三、预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11,150,597
股变更为 1,610,979,597 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拟回购数量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流通股 302,405,002 171,000 302,234,002
无限售流通股 1,308,745,595 0 1,308,745,595
合 计 1,611,150,597 171,000 1,610,979,597
注:上表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
影响。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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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
因、数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影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继续实施,不影
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
公司按照《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李德慧先生、陈防先生已离职,冯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
将上述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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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00 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本次公司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
了表决,其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律师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股权
激励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
权就本回购注销事项作出决策。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
理股份注销登记和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七、上网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八、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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