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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29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3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 2018 年 6 月 22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

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 3 人,出席现场会议

监事 2 人,监事陈智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常万昌先生主持,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四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发

                               1
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发行资

产支持证券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未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良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事项。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回购价格》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

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由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实施完毕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均符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调整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

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回购价格由 4.81 元/股调整为 4.76 元/股。

    由于职工监事冯帆女士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冯帆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2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李德慧先生、陈防先生已离职,冯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

工监事职务,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将上述 3 名

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1,000 股全部

予以回购并注销,本次公司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其审议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由于职工监事冯帆女士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冯帆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提名宋淑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由于个人原因,监事陈智坤女士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8-037 号公告),根据《公司章程》第一

百八十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宋淑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宋淑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3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宋淑琴 女,生于 1966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

共党员,毕业于佳木斯工学院,专科学历,会计师,2011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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