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2018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07-05
债券简称:17 宝材 01 债券代码:145297
债券简称:17 宝材 02 债券代码:145439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二〇一八年七月
重要声明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
“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
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金元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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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及代码:17 宝材 01、145297。
2、发行主体: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
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1,000 万元。
5、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6.5%,在债券存续期前 2 年固定
不变。在债券存续期内第 2 年末,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
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
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
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起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7 年 1 月
13 日。
8、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
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宝泰隆(代码:601011)无限售未质押的股票提供股票质押
担保。
9、发行时信用级别:本期公司债券未评级。
10、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1、债券简称及代码:17 宝材 02、14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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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主体: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
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3 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6.8%,在债券存续期前 2 年固定
不变。在债券存续期内第 2 年末,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
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
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
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起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7 年 3 月
24 日。
8、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
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宝泰隆(代码:601011)无限售未质押的股票提供股票质押
担保。
9、发行时信用级别:本期公司债券未评级。
10、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7 宝材 01”、“17 宝材 02”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
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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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现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发行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情况
1、2017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和《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现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7-076 号公告;
2、2017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核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7-077 号公告;
3、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名单(调整后)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5、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
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和《取消原〈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7-089 号、临 2017-095 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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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
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和《核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7-090 号公告及相
关文件;
7、2017 年 9 月 10 日,持有公司 28.73%股份的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
公司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召集人,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摘要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公
司临 2017-097 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8、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摘要》、《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7-102 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9、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7-103 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10、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的 1977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
登记。
11、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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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回购原因
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
购注销。由于李德慧先生、陈防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冯帆女士当选为公司职工
监事,因此,公司对李德慧先生、陈防先生、冯帆女士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股份回购价格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 4.81 元/股,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 0.05 元,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4.76 元
/股。
3、股份回购数量
李德慧先生、陈防先生、冯帆女士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1,00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总计 813,960.00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
资金。
4、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
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
5、预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11,150,597 股变更为
1,610,979,597 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拟回购数量 本次变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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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售流通股 302,405,002 171,000 302,234,002
无限售流通股 1,308,745,595 0 1,308,745,595
合 计 1,611,150,597 171,000 1,610,979,597
注:上表为截至发行人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三、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影响发行人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会对“17 宝材 01”、“17 宝材 02”债券
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约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出现减资情形,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金元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已将发行人本次减资事项书面告知了本次债券持有人并发送了相关公告提醒债
券持有人阅示,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已书面回复知悉上述事项且无需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因此,发行人本次减资事项金元证券将不另行召开持有人会议,请投资
者知悉。
金元证券作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的债
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
悉相关事项后,金元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金元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
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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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