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8-07-07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8-046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 7 月 16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011 宝泰隆 2018/7/10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焦云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5.30%股份的股东焦云先生,在 2018 年 7 月 5 日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
2018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署
〈合并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8-045 号公告),议
案内容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的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科技服务有限
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便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以
账面价值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科技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科技公司。为此,公
司将与科技公司签署《合并协议》,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及综合部办理工商注销
相关事宜。
持有公司 5.30%股份的股东焦云先生提出,将《公司与全资子公
司七台河宝泰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并协议〉》的议案增补为
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3 项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增补的临时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并为特别决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告的原
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 年 7 月 16 日 9 点 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2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7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7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
2 选举宋淑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3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并协议》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2018 年 7 月 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8-038 号、临 2018-039 号、临 2018-045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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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6 日
4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
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发
1
行资产支持证券
2 选举宋淑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科技服务有限
3
公司签署《合并协议》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
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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