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8-07-19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53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791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8 日,你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拟将竞拍所得的
万昌集团资产包按竞拍原价转让给关联方万锂泰公司,转让金额合计
16,500 万元。经对上述公告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7.1 条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告,本次转让资产为公司竞拍所得的万昌集团资产包。
请公司:
1、补充说明前次竞拍万昌集团资产包的具体时间、主要考虑及
规划用途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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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说明该资产包竞拍取得后的经营及使用情况,以及竞拍
取得后又转让给关联方的具体考虑。
二、根据公告,本次原价转让的万昌集团资产包包括土地使用面
积 253,673.40 平方米、房产面积 13,274.85 平方米及附属构筑物和
设备。其中,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 4,287.07 万元,转让价格 4,368.59
万元;房产及附属构筑物和设备采用成本法评估,评估价格 12,129.88
万元,转让价格 12,131.41 万元。请公司:
3、补充披露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及测算过程,并结合近年周
边或同地区工业用地价格及其变化情况分析持有期间土地使用权未
产生任何增值的原因,评估土地使用权转让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4、补充披露房产及附属构筑物和设备的评估过程,说明采用成
本法评估的原因及合理性。
5、结合竞拍后又转让给关联方的具体原因和转让定价的公允性,
说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三、根据公告,万锂泰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经营范围为生
产和销售锂电材料、锂电产品、石墨及石墨制品,目前尚处于项目建
设期,暂无营业收入和销售利润。万锂泰公司控股股东为墨哲科技,
由公司董事长之子焦贵彬先生和次女婿蓝岳青先生共同成立,同时蓝
岳青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焦贵彬先生担任该公司董
事;第二大股东为汇隆基科技,由公司 30 名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共
同成立;第三大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常
万昌先生担任该公司监事;第四、第五大股东均由公司董监高或其近
亲属共同成立。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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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补充披露万锂泰公司的项目建设及业务规划情况,说明该公
司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以及该公司购买资产包的主要用途。
7、结合万锂泰公司的经营范围,补充说明其与上市公司业务的
关联情况,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后续可能发生的业务往来,并评估对
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8、补充说明多位股东、董监高及其近亲属共同设立万锂泰公司
的主要考虑,以及在上市公司体外而非上市公司体内开展相关业务的
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有损中小股东利益。
四、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是否涉及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及后续可能发生的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损害中小股
东的利益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7 月 25 日之
前披露对上述问题的回复,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上述问询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回复并及
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并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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