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8-07-25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54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七
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和附属构筑物、设备及土地使
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下发的《关于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
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79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详见临 2018-053 号公告),上交
所对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事项进行了审阅,需要公司、独立董事及
保荐机构就相关问题在 2018 年 7 月 25 日之前披露对上述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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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公告。
就上交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项落实,因
相关事项需进一步核查落实,因此公司无法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回复工
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在 2018 年 7 月 28 日之前向上
交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并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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