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2018-08-28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
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
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锂
泰公司”)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对该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查: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锂泰公司”)销售产品是按照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本次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生产经
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产品销售,可以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不会
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万锂泰公司
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
由于万锂泰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前海墨哲科技发展中心
(普通合伙),是由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之子焦贵彬先生和次女婿蓝
岳青先生合伙成立,同时焦贵彬先生担任万锂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职务;万锂泰公司第三大股东为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为
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焦云先生;另外,万锂泰公司股东之
一七台河市汇隆基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汇隆基”)
是由公司 30 名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共同出资成立,焦贵彬先生为汇
隆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总裁马庆先生之女马啸宇女士,副董
事长、副总裁焦岩岩女士之配偶段红博先生,董事、副总裁秦怀先生
之子秦志浩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董事、副
总裁兼财务总监李飙先生之子李志超先生均为汇隆基股东之一,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对关联人的认定及《公司章
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焦云先生、董
事马庆先生、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董事秦怀先生、董事李飙先生、
董事王维舟先生为该事项的关联人,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上述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2018年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永平:
慕福君:
闫玉昌:
二 O 一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