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8-09-15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6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 年 9 月 14 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接到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
集团”)的通知:宝泰隆集团已将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合计人民
币 1 亿元提供股票质押担保的无限售流通股 28,180,000 股(质押公告
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7-100 号公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
解除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本次质押解除股份数额占公司总股本
的 1.75%。
同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书面通知:宝泰隆集团将其
持有公司的 3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无限售流通股质
押给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质押登记日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质押期
限一年,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宝泰隆集团共持有公司 457,177,69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8.38%;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 368,994,616 股,占宝泰隆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0.71%,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0%。
二、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应对措施
(一)股份质押的目的
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合计人民币 1 亿元(该笔借款已
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8-029
号公告),宝泰隆集团以其持有公司 36,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提供
质押担保。
(二)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该笔借款为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
限一年,还款来源主要为公司销售收入。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宝泰隆集团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
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宝泰隆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
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