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9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8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
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
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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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8-090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与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反担保协议》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8-091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拟收购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8-092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
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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