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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9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8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

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

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8-090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与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反担保协议》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8-091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拟收购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8-092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

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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