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为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8-091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流动资金借款
人民币 5000 万元,由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以名下动产浮动抵押给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进
行反担保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未为任何公司提供担保和
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0 元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七台河分行”)借款人
民币 5000 万元流动资金,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鑫正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以名下动产浮动
抵押给鑫正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
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8-049
号公告;近日,农业银行七台河分行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5000 万元,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
司拟与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702852910C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 609 号
法定代表人:郎树峰
注册资本:叁拾肆亿零壹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0 年 3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融资性担保;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诉讼保全担
保;履约担保;委托贷款;物流监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
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拥有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
公室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机构编码:
黑 230100A00100),有效期限至 2022 年 11 月 27 日。根据鹏元资信
评估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1 日出具的《信用等级通知书》(鹏信评
[2017]跟踪第[1212]号),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
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财务状况: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1,162,029.36 元,
负债总额 736,744.01 元,净资产 425,285.35 元,营业收入 17,362.90
元,净利润 9,386.92 元。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未向公
司提供财务报表,以上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肇东市东
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2018 年)上半
年》中附件担保人财务报表,是否审计不详。
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动产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申请贷款,由乙方
提供担保。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了保
证担保,甲方将名下动产 10 万吨原煤抵押给乙方提供反担保。
该事项为反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农业银行七台河分行贷款是为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本次贷款由鑫正担保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向鑫
正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不存在风险,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
债能力较强,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0 元,除此
事项外,公司未为任何公司提供过反担保。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