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12-29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93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执行人
●涉及的金额:合计金额 107,480,421.23 元,其中涉及本金
87,164,029.36 元,涉及利息及其他费用 20,316,391.87 元
●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对应收债权累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43,243,703.74 元,应收债权扣除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后,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本次重整计划预计
减少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 20,730,253.68 元,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2 年起,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黑龙江西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林国际贸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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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工矿产品供销合同》,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向西林国际贸易公
司提供二级冶金焦炭,截止 2014 年 7 月末西林国际贸易公司拖欠公
司焦炭款 8,116,639.96 元。
2014 年 1 月,公司与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林
钢铁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供销合同》,约定每月公司向西林钢
铁公司供货二级焦炭 3 万吨,合同签订后公司按合同向西林钢铁公司
供货,由于西林钢铁集团资金困难,未全额给付货款。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西林钢铁公司拖欠公司货款 78,429,465.20 元;
公司就上述拖欠货款事项向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西林钢铁公司、西林国际贸易公司支付欠款,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
院下达了民事裁决书(2014)七民商初字第 55 号、七台河市新兴区
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2016)黑 0902 民初 926 号,由于西林
钢铁公司、西林国际贸易公司未履行上述民事裁决书判决。2014 年 7
月 10 日,公司向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依据七台河中级人民
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七民保字第 10 号对西林钢铁公司、黑龙江
西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财产保全;2016 年 7 月 4 日,经公司再
次申请,依据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黑 09 执 6
号裁定继续查封财产,查封期限为 3 年。上述诉讼事项及过程详见公
司 2016 年、2017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8 年 6 月 29 日,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向黑龙江省伊
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西林钢铁公司等四十四家企业采取实质合
并重整计划,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此案。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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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4 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公告([2018]黑 07
破 1-5 号),具体内容如下:本院根据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三
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十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债权
清偿方案的规定:普通债权的本金债权在 40 万元以下部分(含 40 万
元)获得 100%清偿,经营类普通债权本金金额在 40 万元以上部分获
得 15%的清偿。公司应收债权预计可收回金额 16,462,063.18 元。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对应收债权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3,243,703.74 元,应收债权扣除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后,
预计公司账面损失 20,730,253.68 元,相应减少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
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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