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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9-01-08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0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

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宝清县建龙大雁煤

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下发的《关于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事项的问

询函》(上证公函[2019]00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详见临 2019-001 号公告),上交所对收

购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进行了审阅,需要公

司就相关问题在 2019 年 1 月 7 日之前披露对上述问题的回复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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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上交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项落实,因

相关事项需进一步核查落实,因此公司无法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回复工

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在 2019 年 1 月 10 日之前向上

交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并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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