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2019-01-09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06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
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
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1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的临2018-004
号、临2018-005号公告。
为确保公司焦炭制30万吨/年稳定轻烃(转型升级)募投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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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进度如期进行,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0日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0.5亿元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剩余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1亿元尚在使用中,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8-087
号公告。
2019年1月8日,公司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亿元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1.5亿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金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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