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3-26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9-022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53 号《关于核
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宝泰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以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3,880,597 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36 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99,999,999.92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40,598,780.60 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9,401,219.32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中。2017 年 9 月 1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7]
020925 号)。
2017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593.1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
息在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余额共计人民币 267.58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015.3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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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8,608.49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 7,602.17 万元(含由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转入的
2.9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了《七台河宝泰
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因公司更名,该
管理办法变更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2017年9月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元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
简称“建行七台河分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
简称“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开立了专项账户
号为23050169555100000384的账户、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
分行开立了专项账户号24030120008000721的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临2017-086号公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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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24030120008000721 67,251,592.96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23050169555100000384 8,770,116.86 活期存款
合 计 - 76,021,709.82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140008 号】,经审核,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2018 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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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
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
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贵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
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宝泰隆 2018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
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情况与宝泰隆已披露情况保持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140008 号];
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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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5,940.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015.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608.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本年 是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4) 现的 预计
金额(1) (2) 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 大变化
(如有) =(2)/(1) 效益 效益
(3)=(2)-(1)
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
无 342,317.22 306,390.87 - 42,015.33 48,608.49 - - - - - 否
烃(转型升级)项目
合计 342,317.22 306,390.87 - 42,015.33 48,608.49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1、2018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剩余 1 亿元尚在使用中
2、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尚在使用
中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尚
在使用中
4、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
集资金尚在使用中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截至本披露日,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人民币 3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0.5 亿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 2.5 亿元募集资金尚在使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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