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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关于提请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事项的情况说明及复函2019-03-26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事项的情况说明


各位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宝泰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宝泰隆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公

司董事会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中需要独立董事事前审

核的事项向独立董事说明如下:

       1、关于公司聘请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事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年。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宜

    鉴于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锂泰公司”)在建

项目已经部分投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与关联方万锂

泰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4,886.60 万元,公司与关联方万锂泰

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 2.1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 披露日与关           占同类
关联交            本次预计                    上年实际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业务比 联人累计已           业务比
易类别              金额                      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
                           例(%) 发生的交易          例(%)
                                                                  大的原因
                                       金额
向关联                                                            2019 年度关联
人销售   七台河                                                   方万锂泰公司
针状     万锂泰                                                   在建项目陆续
                   9,600.00     19        6.00   2,421.40   19.29
焦、沥   电材有                                                   投产运营,所
青焦等   限公司                                                   需原料产品增
产品                                                              加
                                                                  2019 年度关联
向关联   七台河                                                   方万锂泰公司
人销售   万锂泰                                                   在建项目陆续
                   5,286.60     38      218.68      2.10     0.07
水、电   电材有                                                   投产运营,所
等产品   限公司                                                   需原料产品增
                                                                  加
 合计      -      14,886.60      -      224.68   2,423.50       -              -


    由于万锂泰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前海墨哲科技发展中心(普

通合伙),是由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之子焦贵彬先生和次女婿蓝岳青

先生合伙成立,同时焦贵彬先生担任万锂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职务;万锂泰公司第三大股东为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

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焦云先生;另外,万锂泰公司股东之一七

台河市汇隆基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汇隆基”)是由

公司30名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共同出资成立,焦贵彬先生为汇隆基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总裁马庆先生之女马啸宇女士,副董事长、

副总裁焦岩岩女士之配偶段红博先生,董事、副总裁秦怀先生之子秦

志浩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董事、副总裁兼

财务总监李飙先生之子李志超先生均为汇隆基股东之一,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对关联人的认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焦云先生、董事马庆

先生、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董事秦怀先生、董事李飙先生、董事王

维舟先生为该事项的关联人,在审议该事项时,上述关联董事应回避

表决。

   以上事项,将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是否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请各位独

立董事回复。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复           函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收到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事项的情况说

明》后,经过研究,我们一致认为:

     1、本人                  (同意/不同意)公司聘请 2019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宜,并                (同意/

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本人                  (同意/不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与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宜,

并                 (同意/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意见:




     特此回复。



独立董事签字:




                                       二 O 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