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宝泰隆: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9-019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总资产、负
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
列报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影响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 财会
[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的通知》(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
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
[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
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1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
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9-017 号公告。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务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①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

类,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对金融

资产进行分类;

    ②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

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

                               2
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③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④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
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新修订财务报表内容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的相关要求,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
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
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
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
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
表列报调整,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
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相关文件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


                               3
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9-018 号公告。
    五、上网公告附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
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