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6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1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
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 3 人,出席
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万昌先生主持,公司副总裁
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
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十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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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
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
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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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
全了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
大缺陷,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出具的《2018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
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
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公司的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
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
的完成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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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
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七台河万
锂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锂泰公司”)销售产品是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产品销
售,可以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造
成负面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
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万锂泰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由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常万昌先生为万锂泰公司股东黑龙江宝泰
隆集团有限公司的监事、万锂泰公司股东七台河市汇隆基科技发展中
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汇隆基”)的股东之一,职工监事冯帆女
士为万锂泰公司股东汇隆基的股东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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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第十章中对关联人的认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在审议
该议案时,上述监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 1、4、6、7、8、9 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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