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6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17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
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董事焦岩岩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参见本次会
议,授权委托董事长焦云先生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焦云先生主持,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十六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
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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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见公 司 披 露 在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见公 司 披 露 在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9-019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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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9-020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见公 司 披 露 在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
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见公 司 披 露 在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42,583,828.23 元,本年提取
10%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37,553,242.15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结 余
900,419,140.03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124,892,196.26 元。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8 年度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不送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公司
2018 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而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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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公司所属的化工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波动大,对资金的需求较
大。随着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环保设施建设支出也将增加,
2019 年度公司安全环保设施建设预计投入约 6,000 万元;公司 2018
年与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宝
泰隆研发中心”,2019 年度需投入研发费用 2,000 万元;公司于 2018
年底收购宝清县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时该公司所属煤
矿处于拟建状态, 2019 年度公司预计投入 29,000 万元对大雁煤矿及
其他整合矿井进行建设。
基于以上原因,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2018 年度未进
行现金分红,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以上用途。
该事项已事前提请公司独立董事审核通过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
下: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及
转型升级战略,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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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 40 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年,该事项
已事前提请公司独立董事审核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
2019 年拟向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3,300 万元。
上述借款资金拟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权属的房产、土地、机器设
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或者通过其他担保等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分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为提高工
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
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同时授权财务总监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
关事宜,包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工商局等资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
押、质押等相关事项的登记手续,董事会可按银行要求出具相关文件
和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
决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借款总额为 170,055.00 万元,对
外担保总额为 0 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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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供销计划》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和销售的正常进行,根据生产部门对原煤和精煤
的需求及对焦炭等产品产出的预计,公司拟定了 2019 年度日常经营
性供应和销售计划,公司供应部和销售部将根据该计划签订采购原煤
及销售焦炭等产品的合同。具体计划如下:
(1)预计采购量
原煤:100 万吨;精煤:120 万吨
(2)预计销售量
焦炭:130 万吨;甲醇:39.5 万吨;针状焦:4 万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供应部和销售部负责办理签
订合同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已事前提请公司独立董事审核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的临 2019-021 号公告。
由于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锂泰公司”)的控
股股东为深圳市前海墨哲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是由公司董事
长焦云先生之子焦贵彬先生和次女婿蓝岳青先生合伙成立,同时焦贵
彬先生担任万锂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万锂泰公司第三大
股东为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
为焦云先生;另外,万锂泰公司股东之一七台河市汇隆基科技发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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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汇隆基”)是由公司 30 名高管及核心技
术人员共同出资成立,焦贵彬先生为汇隆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
总裁马庆先生之女马啸宇女士,副董事长、副总裁焦岩岩女士之配偶
段红博先生,董事、副总裁秦怀先生之子秦志浩先生,董事、副总裁
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飙先生之子李
志超先生均为汇隆基股东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十章对关联人的认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焦云先生、董事马庆先生、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
董事秦怀先生、董事李飙先生、董事王维舟先生为该事项的关联人,
在审议该事项时,上述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 2019-022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董事会研
究决定,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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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的临 2019-023 号公告。
上述第 1、3、7、9、10、11、12、13、14 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三、上网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事项
的情况说明及复函;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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