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11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43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黑龙江
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董事 7 人,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独立董
事闫玉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
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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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9-044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拟成立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气体销
售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成立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气体
销售分公司(暂定名),分公司名称以最后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定名称为准。根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公司初期拟在
新兴区、桃山区各建设一个加气站,气源来自于公司焦炭制 30 万吨/
年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该项目设计规模可年产液化石油气
(LPG)和液化天然气(LNG)4.317 万吨,其气源丰富、液化石油气
质量可靠,供应规模完全可以保证项目需求。
目前,宝泰隆太和加气站项目建设地址已确定为黑龙江省七台河
市新兴区 S308 省道北侧,项目建设规模为车用液化石油气周转量
2,500 吨/年,建设期 1 年,总投资金额 377.31 万元,目前该项目已
经 取 得 了 《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书 》( 项 目 代 码 :
2018-230900-45-03-053853)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七规建字第
2018-016 号),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分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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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等工作,另一个加气站待选址确定后再进行相关手续审批及建
设。两个加气站项目均由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气体销售分公司
(暂定名)具体实施,上述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另,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安监总办[2015]27 号),公司董
事、总裁马庆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汇报了《宝泰隆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5 月份安全管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听取了上
述汇报内容,并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给予肯定。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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