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19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4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
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聘任常万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
议案
鉴于公司工作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
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马庆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常万昌先生
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
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即自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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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万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提名常万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由于李飙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人数变为 8 人。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常万昌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
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独立意见;
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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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历
常万昌 男,汉族,生于 1968 年 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学历,高级会计
师。1990 年至 1992 年任七台河矿务局新建煤矿会计师,1992 年至
2003 年任七台河市洗煤厂财务科科长,2003 年至 2005 年 4 月任宝泰
隆集团副总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
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08 年 3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7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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