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7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63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
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人,
实际参会董事 8 人,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
议,授权委托董事长焦云先生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五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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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 2019-065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9-066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
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七台河分行”)
申请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一年,
还款来源为公司的销售收入。上述借款由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正担保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鑫正担保
公司将以借款额度不超过 1.5%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并与公司签署
反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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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并财务部按照农业银行七台河分行的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与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反担保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各位董事按照鑫正担保公司要求的文件格式签
署相应董事会决议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
先生及公司财务部办理本次贷款及反担保的相关事宜,该议案已经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9-067 号公告。
截止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借款金额为 143,661.89 万元;对外
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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