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4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84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黑
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
有董事 9 人,参加现场会议董事 7 人,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独立董
事慕福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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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董事马庆先生、董事秦怀先生、董事王维舟先生为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表决时,上述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 2019-086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的议案
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
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度业绩考核已达规定要求,本次 93 名激励对
象的个人考核全部合格,满足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对 93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二
期解锁手续,解锁比例为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 30%,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5,857,200 股。
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已获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本次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解锁事项经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因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董事焦岩岩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关联人,公司董事马庆先生、董事秦怀先生、董事王维舟先生
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表决时,上述董事已
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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