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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2020-07-02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20-047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7 月 1 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
团”)书面通知,宝泰隆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 1,70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6%)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
河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七台河分行”),质押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质押期限一年,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宝泰隆集团共持有公司 457,177,69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8.49%;截至目前,宝泰隆集团累计质押 325,520,000 股,占宝
泰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1.20%,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8%。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及风险应对措施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公司在工行七台河分行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宝泰隆集团以其
持有公司 1,7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该借款事项已
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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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9 号公告。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该笔借款为公司在工行七台河分行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一
年,还款来源主要为公司销售收入。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宝泰隆集团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
司股份波动到预警线时,宝泰隆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
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 O 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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