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同比下降超过50%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2020-11-1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同比下降超过 50%之
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宝泰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或“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开展宝泰隆的持续督导工作,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金元证券对宝泰隆 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同比下降超过 50%的原因进行了专项
现场检查(以下简称“本次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0 年前三
季度营业利润同比下降超过 50%。
在获悉宝泰隆 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下降后,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11 月 8 日
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对宝泰隆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保荐机构通过实地走访,对
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查阅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相关
财务资料和第三季度报告,了解 2020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宝泰
隆 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下降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
(一)2020 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73,779.78 213,429.35 -18.58%
营业总成本 172,703.12 207,624.07 -16.82%
营业利润 1,979.10 6,738.49 -70.63%
利润总额 1,949.55 8,258.58 -76.39%
净利润 1,309.32 6,617.30 -80.21%
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0.63 6,778.20 -80.07%
(二)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2020 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 173,779.78 万元,同比下降 18.58%;营业
总成本 172,703.12 万元,同比下降 16.82%;营业利润 1,979.10 万元,同比下降
70.63%;利润总额 1,949.55 万元,同比下降 76.3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0.63 万元,同比下降 80.07%。
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为:受产业周期和疫情影响,
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同比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营业收入降幅较
大。其中公司针状焦业务因市场的供需情况,针状焦产品价格同比下降较大,公司
生产量也相应降幅较大。
公司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产销和价格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 项目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4.30
营业成本 -22.21
焦炭 生产量 -15.38
销售量 -5.68
价格 -6.83
营业收入 -19.73
营业成本 -14.49
甲醇 生产量 -21.68
销售量 -8.65
价格 -12.13
营业收入 -75.89
营业成本 -9.27
针状焦 生产量 -97.87
销售量 -35.94
价格 -62.59(煅前)、-71.77(煅后)
公司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原材料 比上年同期增减(%)
原煤(外购) 0.65
精煤(自产) -16.09
2
精煤(外购) -1.49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应根据疫情变化和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合理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强经营
管理,节约成本,防范相关经营风险,确保公司业务的稳定,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建设,使其尽快投产。对于公司营业
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
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需要对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情形进
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需要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除此之外,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宝泰隆存在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
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宝泰隆 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同比下降 50%以上的主要原
因为:受产业周期性和疫情影响,主要产品销售量和销售价格下降,营业收入降幅
较大。
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结合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公司业绩情况
进行持续关注,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本页以下无正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