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2021-03-09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的《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
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上述事项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关联方资料、关联方采购计划等相关资料,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
解和询问,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万锂泰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审
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在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已
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价格公允,本次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
日常产品销售,可以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万锂泰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项,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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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忠臣:
于 成:
王雪莲:
二 O 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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