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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0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26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的募投项目“焦

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已建设实施完毕,公司予

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1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 2021-028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

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改造》的议

案,公司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已产出产品,进入试生产阶段,因项目建成试运行期间发现部

分工艺技术已落后,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改造,改造总投资额为 2.472

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0-041 号、

临 2020-043 号公告。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目,该项目改造投入资金 418.36 万元,鉴

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将公司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

项目剩余改造资金来源全部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进度,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主要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还款来源为公司的销售收入,

该笔借款额度已包含在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
                               2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中。

    本次借款事项将由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鑫正担保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鑫正担保公司将按公司本次

借款金额的 1.45%/年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用,公司用名下现有、将来

全部的原材料(原煤)等动产浮动抵押给鑫正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

并于鑫正担保公司签署动产抵押合同、委托担保协议等。本次公司向

鑫正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不存在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

    应鑫正担保公司要求,上述事项需提供公司董事会决议,故将此

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各位董事可以按照鑫正担保公司要

求的文件格式签署相应董事会决议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

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及公司财务部办理本次贷款及反担保的相关事

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 2021-029 号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借款金额为 132,227.68 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

5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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