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7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3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 2021 年 4 月 13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
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 3 人,出席现场会议监
事 2 人,监事会主席张瑾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
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十项议案,会议及参加会议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张瑾女士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
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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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 2021-033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
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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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2021-034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
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
全了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
大缺陷,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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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际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见公 司 披 露 在上海 证 券 交 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
分实际情况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兼顾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 2021-035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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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
的完成了公司 2020 年财务度审计工作,并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
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 2021-036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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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 2021-037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 2021 年
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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