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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7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
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
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宝泰隆新材料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认真的履行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的监督了公司的外
部审计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
年6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独
立董事慕福君女士、独立董事闫玉昌先生三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
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慕福君女士担任;
    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已于2018年8月15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
职书,公司已于2018年8月16日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8-058号公告),由于刘永平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
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仍将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自2020年6月1日至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

                               1
杨忠臣先生、独立董事于成先生、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三人组成,其
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王雪莲女士担任。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动情况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向股东大会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并经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已选举产生;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独立董事于成先生、独立董事王
雪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王雪莲女
士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全体委员
均亲自或授权委托参加会议,无缺席情况,其中 2019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期间召开 1 次,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召开 1 次。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号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临时补充
1                         2020.2.21
     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流动资金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公司拟向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
2                         2020.3.4
     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供反担保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3                         2020.4.8
     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总结的相关事宜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临时补
4                         2020.4.10
     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充流动资金
                                      1、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5                         2020.4.14   3、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4、公司聘请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2
                                       5、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6、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临时补充
6                          2020.6.5
       员会第一次会议                  流动资金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临时补充
7                         2020.8.11
       员会第二次会议                  流动资金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8                         2020.8.20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临时补
9                          2020.9.7
       员会第四次会议                  充流动资金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10                        2020.10.9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1                        2020.12.9
       员会第六次会议                  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沟通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12                        2020.12.15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员会第七次会议


     四、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披露公司业绩预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密切沟通,认真关注公司 2019 年
度经营业绩情况,提请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业绩预告,并做
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2020 年 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
《2019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临 2020-003 号),公司董事长、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做
出了 2019 年年度业绩预减的情况说明。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进行了监督评价,并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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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审议及公
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许可,在为
公司审计服务工作期间,独立性强、专业水准较高,能够严格遵守《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情
况进行审计和评价,审计过程中不存在舞弊违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
龙江分所出具的《告知函》,中审众环黑龙江分所承做了公司 2017 年
度至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承做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团队于
2020 年 12 月整体离开中审众环黑龙江分所,整体加入中审亚太黑龙
江分所。因此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及业务经验,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并能独立完成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审计费用公允;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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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召开 2 次会议,
就 2019 年度财务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
和沟通,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和探讨,并着重提出了重点
审计内容及在审计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在本次审计沟通期间未发现
审计中存在重大事项问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召开 1 次会议,
就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并
配合和督促年审机构进行审计工作。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后,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
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审慎地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4、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核实,公司支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财务审计费
用 4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人民币,与公司对外披
露信息相符合。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将 2020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基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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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
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经公司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沟
通,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年,合计 60 万元/年,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相同。该事项已经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
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出
了合理化的指导意见,同时督促公司按照审计计划认真执行内部审计
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
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及人员存在重大问
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年度、2020 年第一季度、2020 年半年度、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
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定,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
发现报告编制存在重大差错、遗漏的情况,报告的编制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建立并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严
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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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均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实际
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
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
职责,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
财务部与年审机构的相关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
有效沟通,并监督管理层全力配合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确保了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
易事项公开、公正、公平,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


                                7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
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保证
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
质量的稳步提升。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更加勤勉尽责,进一步发
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
门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保证公
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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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杨忠臣:




        于 成:




        王雪莲: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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