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2021-04-30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对该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
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扩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长期可持
续发展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行股份认购协议》等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2020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焦云
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董事焦强之父焦贵金
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对关联人的认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焦强为关联人,因此董
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焦云先生、焦强先生在审议该议案
时回避了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的签字
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杨忠臣:
于 成:
王雪莲: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