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21-070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出
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
号:211452,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1-055
号公告。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
落实并详尽核查,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
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临 2021-059 号公告和《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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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
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
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
订稿)》,公司将在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
回复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
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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