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8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73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七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
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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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包括焦
云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量,经审
慎考虑,对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进一步修订
调整,本次发行特定对象调整为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
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焦云先生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焦云先生
认购的股份数额以及认购金额从募集资金总额以及发行总股份中调
减,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临 2021-075 号公告。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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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终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董事焦强之父焦贵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
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十章对关联人的认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董事焦强为关联人,因此关联董事焦云先生、焦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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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该议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
2、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
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宝泰
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量,经审
慎考虑,对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修订调整,
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相应内容,并编制了《宝泰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1-076 号公告及《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终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董事焦强之父焦贵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
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十章对关联人的认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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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规定,董事焦强为关联人,因此关联董事焦云先生、焦强先生
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该议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焦云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
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焦云先生拟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
的 2.86%。
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公司与焦云先生协商一致同意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实际
控制人焦云先生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事宜,协议自签署
之日起立即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临 2021-077 号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终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董事焦强之父焦贵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
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十章对关联人的认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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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规定,董事焦强为关联人,因此关联董事焦云先生、焦强先生
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拟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2.86%,公司
与焦云先生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
份认购协议》。
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公司与焦云先生协商一致同意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实际
控制人焦云先生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事宜,焦云先生是
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焦云先生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1-077 号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终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董事焦强之父焦贵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
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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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对关联人的认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董事焦强为关联人,因此关联董事焦云先生、焦强先生
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全部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要求编制了《宝泰隆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量,对公
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修订调整,并相应修订《宝
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编制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
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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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
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为保
障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
整的具体情况,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进行了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的临 2021-078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因此上述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与鸡西大汉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向公司全
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根据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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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全省 167 处煤矿规划升级改造的批
复》,公司全资子公司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西
宝泰隆公司”)下属恒山煤矿已获批为改扩建井口,该矿井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2300002009091120037374),
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2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5 日。
为推进恒山煤矿改扩建项目建设,保证该项目顺利投产,根据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与鸡西大汉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汉煤炭销售公司”)协商一致同意,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鸡西宝泰隆
公司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原来 3,000 万元增加到 6,000 万元,并签
署《增资扩股协议》。
待上述《增资扩股协议》签署完毕后,公司授权鸡西宝泰隆公司
办理本次增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1-079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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