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2021-09-18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对该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查:本次公司拟与焦云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系公司综合
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因此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及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董事
焦强之父焦贵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的
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对关联人的认定
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焦强
为关联人,因此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焦云先生、焦强
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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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杨忠臣:
于 成:
王雪莲:
二O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