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25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3-011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公司控股孙公司星
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
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
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担保余额为 0 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情况基本情况介绍
近期,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
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途公司”)通过华
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认证,成为华勤技术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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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因星途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根据华勤技术对供应商资质的规定,
为保证星途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供货,在星途公司与华勤技术
的供销合作期间(“主债权期间”),依据双方的合同/协议及其以纸面
或电子方式签署的任何附件、交易文件和相关文件所发生的连续性交
易(“被保证交易”),公司需提供以华勤技术为受益人的最高限额
5,000 万元人民币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星途公司全面履行
被保证交易并按期偿付其因此所产生的对华勤技术的债务,保证期间
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两年。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星途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 5,000 万元人
民币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3-010 号公
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266LG32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瑾
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2 日
注册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港区中路 89 号(滨江智能装备企业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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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
用)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
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
音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烯材料销售;新型
膜材料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2,445 万元,持股 81.5%;
焦岩岩出资 180 万元,持股 6%;张瑾出资 90 万元,持股 3%;孔祥
进出资 180 万元,持股 6%;张志旭出资 75 万元,持股 2.5%;赵瑛
瑀出资 30 万元,持股 1%。
其中第一大股东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星途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17,691,469.35 元,负债总额 309,210.98 元,净资产 17,382,258.37 元,
营业收入 140,380.49 元,净利润-10,613,020.9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条款中“本保证人”指公司,“贵公司”指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公司,“债务人”或“被保证人”指星途公司,公司拟向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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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提供《保证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具有出具本保证书的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
行为能力、已获得出具本保证书的所有必要的同意、批准及授权。若
因本保证人违反前述保证导致贵公司遭受损失,均由本保证人负责赔
偿。
(二)本保证人将为被保证人提供保证,如果贵公司要求,本保
证人承诺将按照双方达成一致的方式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
质押)并配合签署相关文件和办理手续,并承诺在贵公司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或贵公司要求的其他时间办理相关财产的抵押/质押登记手
续。
(三)保证范围:本保证人提供的保证范围包括被保证交易下产
生的所有债务人对贵公司应付货款、滞纳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或任何其他应付款项和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
调查费用、律师费用、诉讼或仲裁费用、公证费用、鉴定费用、估价
费用、拍卖费用)(以下称“被担保债务”)。被保证交易据以产生的合
同或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的签署日应在主债权期间内,但履行期限不
限于该期限。本保证书签署的日期即为本保证书发生约束力的日期。
(四)连带保证:本保证人为债务人在前述三约定的保证范围内
承担债权总额最高限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
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当债务人未按被保证交易约定偿付贵
公司债务,贵公司无须先行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即有权直接
要求本保证人清偿被担保债务。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星途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碳材料相关热管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
一体的科技型企业,产品陆续通过上海龙旗、华勤技术等公司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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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途公司成为其供应商,有助于加快市场开拓、提升销售收入;本次
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星途公司生产经营
需要,有利于其稳健运营和长远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星途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其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星途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 5,000 万元人民
币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是星途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运营和长远发
展;星途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公司为星途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的担保事项,该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5,000 万元,全部
为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星途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 0.79%;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2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15%,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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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
议;
2、《保证书》。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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