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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5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3-014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公司共有

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十七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

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3-016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1,742,717.31 元,提取盈余

公积 6,905,411.0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 1,273,950,244.40 元,

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418,787,550.69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及股本转增。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2 年度盈利且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而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主要是:

    1、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宝清县大雁煤矿、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

和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在 2023 年度需用大量自有资金解决;

    2、公司目前煤矿尚未全部建成投产,2023 年主要原材料原料煤

仍靠外购,2023 年度需较大现金流;

    3、根据国家对煤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的要求,为强化公司安全
生产,保证高效、绿色、清洁生产,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增加安全

和环保支出。

    综上,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当前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经营

情况、未来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后,决定 2022 年度不进行

现金分红及股本转增,2022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至下一年度,以满

足公司投资和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 2020 年度进行了现金分红,分

红金额占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149.83%,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 40 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临 2023-017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

2023 年拟向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3,300 万元。

    上述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拟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权属的房产、

土地、机器设备、采矿权等资产进行抵押,或者通过其他担保等方式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七台河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勃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

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

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到不

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等资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等相关事项的登记手续,

董事会可按银行要求出具相关文件和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

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审议的银行融资计划额度

及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贷款总额为 162,399 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供销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原煤采购部和销售部负责办

理签订合同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

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3-018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14.1 审议通过了《提名焦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2 审议通过了《提名焦岩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3 审议通过了《提名秦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4 审议通过了《提名常万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5 审议通过了《提名李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6 审议通过了《提名刘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15.1 审议通过了《提名杨忠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2 审议通过了《提名于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3 审议通过了《提名王雪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

会研究决定,拟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焦强     男,汉族,出生于 1991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本科学历。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

哈尔滨招商证券投资顾问,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哈尔滨国坤

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江

海证券业务发展部业务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

长助理、总裁助理;2020 年 6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助理、总裁助理;2021 年 8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

济师;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焦岩岩     女,汉族,出生于 1982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

留权,毕业于澳大利亚蒙纳什大学,北京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

读工程博士。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6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哈尔滨海丰投资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 年 4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黑龙江宝泰隆集团

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4 年 4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宝泰隆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20 年 5 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总经理、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秦怀     男,汉族,生于 1969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黑龙江矿业学院(今黑龙江科技大学),大

学本科学历。1991 年 7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沈阳矿务局彩屯洗煤厂
彩屯煤矿技术员、团委书记,1999 年 11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七台河

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湖选煤厂生产部浮选车间生产副主

任,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黑龙江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05 年 5 月起任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3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16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常万昌   男,汉族,生于 1968 年 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学历,高级会计

师、注册会计师。1990 年至 1992 年任七台河矿务局新建煤矿技术员,

1992 年至 2003 年任七台河市洗煤厂财务科科长,2003 年至 2005 年

4 月任宝泰隆集团副总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七台河宝

泰隆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08 年 3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公司监

事会主席。2019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李剑峰   男,蒙古族,出生于 1973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

居留权,毕业于长春工业大学,本科学历。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哈尔滨气化厂造气车间煤制气操作工,1999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哈尔滨气化厂总调度室工艺调度,2007 年 2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

哈尔滨气化厂总调度室值班调度长,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中

煤龙化化工公司生产部生产高级主管,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

中煤龙化化工公司技术部经理,2012 年 6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双鸭山

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双

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公司技术总协调,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

    刘欣     女,汉族,出生于 1981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EMBA。2002
年至 2014 年 6 月任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事务代表,2014 年 6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期间曾任京蓝科技
公司旗下的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大数据公司董事长、物联网公
司董事长、园林公司董事长、无人机公司执行董事、水利公司董事等
职务,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锐仕方达人才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22 年 9 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杨忠臣     男,汉族,生于 1958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中国共产党党员,黑龙江大学企业管理本科。1978 年 12 月至 1981

年 1 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 68 军 605 团入伍参军;1981 年 1

月至 1991 年 12 月任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采区工

人、段长;1991 年 12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三采区区长;1999 年 3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七台河矿业

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经管理处副科长;2001 年 4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东矿煤质科科长;

2003 年 8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七煤集团总医院副院长;2007 年 8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七台河龙洋焦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七台河龙洋焦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级员;2018 年

12 月退休;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于成     男,汉族,生于 1965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民盟盟员,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法学

本科。2014 年 11 月 11 日至今省选七台河市(第四届)律师协会会

长;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7 月被聘为黑龙江省政府法律专家;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7 月被聘为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2016 年 9 月 9

日至 2017 年 1 月 13 日被选为七台河市第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2016 年 12 月 6 日当选为黑龙江省第七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2017

年 1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 月 6 日为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大内务司法委

员会委员;2018 年 7 月至今被聘为黑龙江省政府法律专家;2019 年

8 月 6 日至今任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2020 年 1

月 6 日至今当选为七台河市第十一届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2003 年 4

月至今任黑龙江圣博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王雪莲     女,汉族,生于 1971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评估师。

1993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矿务局新建煤矿会计;
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1 月任七台河东联会计师事务所会计;2000
年 12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七台河丰利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师;2010

年 4 月至今至黑龙江丰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评估师,
2018 年 1 月至今任天源铭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负
责人;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至今任七台河市第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