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隆基 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合理、客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