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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基股份:关于“16隆基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2019-01-31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07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 隆基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调前适用票面利率:5.63%
         上调后适用票面利率:5.85%
         上调后起息日:2019年3月7日

    根据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公告的《西安隆基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所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
决定是否在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
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
率为 5.63%,依据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在后 2 个计息年
度(2019 年 3 月 7 日至 2021 年 3 月 6 日)票面利率调整为 5.85%。
    为确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上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2、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3、债券代码:136264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
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5.63%。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限的前 3 年内固定
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
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
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
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
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12、起息日:2016 年 3 月 7 日
    13、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3 月 7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上市时间及地点:2016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
内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5.63%,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的后 2 年(2019 年 3 月 7 日至
2021 年 3 月 6 日)票面利率为 5.8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
    名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 8989 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
心B座
    电话:029-81566863
    传真:029-81566685
    联系人:刘晓东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电话:021-60893210
    传真:021-60933172
    联系人:王延翔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