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3-27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33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大同县隆基绿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清洁能源”)、广灵县
隆兴绿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灵清洁能源”)、灵武市隆桥光伏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武新能源”)
担保数量:分别为大同清洁能源、广灵清洁能源、灵武新能源办理的
11,200万元、11,200万元和95,7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具体以公司与相
关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截至2019年2月20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9.04亿元和美元2.65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其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2.41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以下担保:
1、为全资子公司大同清洁能源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金租”)申请办理人民币 11,2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广灵清洁能源向中信金租申请办理人民币 11,200 万元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灵武新能源向中信金租申请办理人民币 95,700 万元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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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
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
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不超
过 8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事项(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65 亿元人
民币,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上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大同县隆基绿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 年 02 月 15 日
2、注册地点:大同县县城南街 98 号二楼 206 室
3、法定代表人:张长江
4、注册资本:100 万元
5、经营范围: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
地面光伏电站、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农业光伏开发;光伏农业大棚;
光伏提水灌溉;光伏能源合同管理。
6、大同清洁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
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6.01 17,391.83
净资产 -1.35 581.90
负债 7.36 16,809.93
银行贷款 0.00 0.00
流动负债 7.36 16,809.93
2017 年度 2018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457.36
净利润 -1.35 583.25
(二)广灵县隆兴绿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 年 3 月 24 日
2、注册地点: 广灵县壶泉镇秀水路东方丽都商铺 C 座 4 号
2
3、法定代表人:张长江
4、注册资本:100 万元
5、经营范围: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
地面光伏电站、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农业光伏开发;光伏农业大棚;
光伏提水灌溉。
6、广灵清洁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
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0.00 17,646.32
净资产 -0.07 214.30
负债 0.07 17,432.02
银行贷款 0.00 0.00
流动负债 0.00 17,432.02
2017 年度 2018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385.95
净利润 -0.07 214.37
(三)灵武市隆桥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28 日
2、注册地点: 宁夏灵武市灵州华府 B 区 19 幢 3 单元 1101 号房
3、法定代表人:张长江
4、注册资本:31,000 万
5、经营范围:能源项目开发,电力项目运营管理,生态光伏农业开发,渔
光互补光伏项目开发,牧光互补光伏项目开发。
6、灵武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07,207.54
净资产 467.12
负债 106,740.42
3
银行贷款 0.00
流动负债 106,740.42
2018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32.8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相关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机构签订的协议
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
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9.04 亿元和美元 2.65 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 2.41 亿元,对外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3.46 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
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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