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2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39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
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敞口
授信人民币 40,000 万元整,额度有效期 1 年,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振国先生及
配偶李喜燕女士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金额、期限、用途及
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授权法定代表人李振国先
生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信业务变更的议案》
公司已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工商银
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办理需要,现将本次申请的授信业务变更如
下: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大街支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和非融资类担保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担保方式为信用。授权法定代表人李振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
理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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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展票据
池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 60 亿元,授信期限 3 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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