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配股提示性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46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隆基股份”或“公
司”)本次发行经公司2018年8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以及
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9]202号)文件核准。
2、本次配股简称:隆基配股;代码:760012;配股价格:4.65元/股。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9年4月9日(T+1日)至2019年4月15日(T+5日)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4、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19年4月16日(T+6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公司
股票继续停牌,2019年4月17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股票复
牌交易。
5、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
2019年4月3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
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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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8 日(T 日)下午
上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2,790,803,535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
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可配股数量总计为 837,241,06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总数为 2,781,745,248 股,可配售 834,523,57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
9,058,287 股,可配售 2,717,486 股。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0,000.00 万元(含发
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
单晶电池项目”、“滁州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组件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在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 4.65 元/股。
6、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李喜燕及其一致
行动人李春安均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
售股份。
7、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对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8 日(T 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下发行对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8 日(T 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8、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主承销商和发
行人负责组织实施。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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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安排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隆基股份 隆基转债
601012 113015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
T-2 日 2019 年 4 月 3 日
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正常交易
T-1 日 2019 年 4 月 4 日 网上路演 全天停止转股
T日 2019 年 4 月 8 日 股权登记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T+1 日至 2019 年 4 月 9 日至
刊登配股提示公告(5 次,网
T+5 日 2019 年 4 月 15 日 全天停牌
上配股截止于 T+5 日 15:00) 全天停牌
全天停止转股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T+6 日 2019 年 4 月 16 日
验资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如发行成功刊登转股价格调整 正常交易
的提示性公告 如发行成功全天停
T+7 日 2019 年 4 月 17 日 正常交易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 止转股;如发行失败
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 正常转股
的退款日
注 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本次配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及缴款期,香港联交所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日是一致的,不会因两个交易所的交易日不一致给投资者带来损
失。
注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9 年 4 月 9 日(T+1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T+5 日)的上交所正常
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
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
手续。配股代码“760012”,配股简称“隆基配股”,配股价格 4.65 元/股。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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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隆基配股”可配证券余额),
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
足 1 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
(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
数量一致。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
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
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在配股缴款期内,股
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
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负责组织实施。
三、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
新孵化中心B座
电话:029-81566863
联系人:刘晓东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层至 26 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20 层
电话:021-6093317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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