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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基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04-30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59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隆基绿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15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
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6,885,645.00 股新股。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实
际发行股票 128,104,575.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30 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 1,959,999,997.50 元,扣除发生的券
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1,919,971,892.9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0173000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959,999,997.50




                                     3
                         项 目                                    金 额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40,028,104.53

募集资金净额                                                     1,919,971,892.97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660,225,328.69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0

加: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                                         7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0,658,195.56

减:置换前期募集项目投入                                            60,995,565.34

                                                                                  注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9,024,138.24

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70,385,056.2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0,385,056.26

    注:2016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9 月 5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

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西安

隆基年产 1.15GW 切片项目以及无锡隆基年产 850MW 切片项目(均为银川隆基年产 2GW 切片

变更后项目,请详见下述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结余资金 8,119.2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8,122.20 万元差额 2.97 万元为账户产生的利

息。

       宁夏隆基年产 1GW 单晶硅棒项目于 2018 年 2 月建设完毕后,募集资金账户
形成项目结余资金 6,832.71 万元及结余累计利息净收入 947.50 万元,鉴于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并结项,上述结余资金低于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结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 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告《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
    (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95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
社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39,935,588 股新股。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实际
发行股票 209,859,154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4.20
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 2,979,999,986.8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
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2,942,240,127.78 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3001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979,999,986.8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37,759,859.02

募集资金净额                                                      2,942,240,127.78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003,908,344.27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

加: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                                          3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7,267,237.53

减:置换前期募集项目投入                                            931,624,532.71

                                                                                   注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5,827,250.80

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8,147,237.5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8,147,237.53

    注: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2 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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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公司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光伏

组件项目已建设完毕并结项,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

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上述项目结余资金 563.8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实际补充流

动资金 570.32 万元差额 6.43 万元为账户产生的利息。

    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 PERC 电池项目于 2018 年 3 月建设完毕后,募集
资金账户结余累计利息净收入 2,012.41 万元,鉴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并结项,上述结余资金低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 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告《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三)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4 号文核准,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2,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 亿元,期限 6 年,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
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2,761,260,0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290004 号验证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800,0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38,74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2,761,26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102,416,695.43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



                                         6
                         项 目                             金 额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3,664,095.95

减:置换前期募集项目投入                                   1,114,075,954.85

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178,431,445.6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78,431,445.6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15 年 6 月 30 日、2015 年 7 月 7 日、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甲方)及其全资子公司(丁方)先后与协议银行(乙方)、保
荐机构(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其中公司是指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别指银川隆基硅
材料有限公司、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无锡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协议银行
是指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中宁县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
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及丁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专户仅用于对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如甲方及丁方计划以通知存款或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及丁方承诺上
述通知存款或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
知丙方。甲方及丁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丁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主承销商及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7
履行督导职责。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乙方在协议项下的监管工作仅为配合丙方指定人员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调
查与查询,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其所需的有关募集资金专户
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4)甲方、丁方授权丙方指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王延翔、葛体
武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丁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
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丁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
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丁方专户有
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通过邮政特快专
递方式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丁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
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当日 17:30 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向丙方提供
专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及对账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丙方
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
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
的联系方式。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丁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
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丁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
事实后及时向甲方所在地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


                                     8
    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
    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在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和农业银行中宁支行,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存储余额       账户性质

无锡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788,686.38    活期存款


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中宁支行               65,596,369.88    活期存款

                         总    计                            70,385,056.26

        (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2016 年 9 月 12 日、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甲方)及全资子公司
    泰州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丁方)、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
    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其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及丁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专户仅用于对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如甲方及丁方计划以通知存款或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及丁方承诺上
    述通知存款或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
    知丙方。甲方及丁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丁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9
    (3)丙方作为甲方的主承销商及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履行督导职责。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
专户存储情况。
    乙方在协议项下的监管工作仅为配合丙方指定人员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调
查与查询,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其所需的有关募集资金专户
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4)甲方、丁方授权丙方指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王延翔、姜志
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丁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
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丁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
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丁方专户有
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通过邮政特快
专递方式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丁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当日 17:30 以传真方式通
知丙方,同时向丙方提供专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及对账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丙方
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
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
的联系方式。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丁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
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丁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
事实后及时向甲方所在地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
  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
  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在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区支行,具体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存储余额      账户性质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78,452.23    活期存款


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8,068,785.30   活期存款

                           总   计                        8,147,237.53

         (三)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2017 年 11 月 10 日、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甲方)及全资子公
  司(丁方)先后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中国民生银行西安
  分行营业部(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其中全资子公司分别指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
  司。
       其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及丁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对甲方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如甲方及丁方计划以通知存款或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及丁方承诺上
  述通知存款或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
  知丙方。甲方及丁方存单不得质押。


                                            11
    (2)甲、乙、丁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主承销商及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履行督导职责。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
专户存储情况。
    乙方在协议项下的监管工作仅为配合丙方指定人员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调
查与查询,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其所需的有关募集资金专户
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4)甲方、丁方授权丙方指定的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
表人王延翔、姜志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丁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
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丁方专
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
询甲方、丁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通过邮政特快专
递方式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丁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
应当在当日 17:30 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向丙方提供专户的支付凭证复印
件及对账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的,应当
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
通知更换后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2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丁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
    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丁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
    事实后及时向甲方所在地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
    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
    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存放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存储余额        账户性质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2,373,624.58    活期存款


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176,057,821.09    活期存款

                           总   计                       178,431,445.6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2014 年度非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14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
    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 60,836,872.81 元和 158,692.53
    元分别投入银川隆基年产 1.2GW 单晶硅棒项目和银川隆基年产 2GW 切片项目。




                                              13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01730038 号《关
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
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5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60,995,565.34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 3.0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该笔资金将
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到期。截至 2016 年 7 月 5 日,公司已将该笔资金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5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2.6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该笔资金将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到期。截至 2016 年 9 月 9 日,上述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3)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4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笔资金将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到期。截至
2017 年 7 月 10 日,上述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
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14
    (2)2016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该项
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2017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
期收回。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并于 2016 年 9 月 5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
将西安隆基年产 1.15GW 切片项目产生节余资金 6,685.14 万元、无锡隆基年产
850MW 切片项目节余资金 1,061.83 万元及“银川隆基年产 2GW 切片项目”变更
前未划转至“西安隆基年产 1.15GW 切片项目”和“无锡隆基年产 850MW 切片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 372.2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宁夏隆基年产 1GW 单晶硅棒项目于 2018 年 2 月建设完毕后,募集资金
账户形成项目结余资金 6,832.71 万元及结余累计利息净收入 947.50 万元,鉴于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并结项,上述结余资金低
于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15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结余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2015 年度非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3)。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
障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顺 利 进 行 , 已 使 用 自 筹 资 金 780,936,788.85 元 和
150,687,743.86 元分别投入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 PERC 电池项目和泰州乐
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01730043 号
《关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6 年 10 月 27 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931,624,532.71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 5.0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实际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3 亿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6
    (1)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投资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
项。
    (2)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九个月内有效,投资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
项。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
期收回。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并于 2018 年 2 月 6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定
将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累
计利息净收入 563.8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 PERC 电池项目于 2018 年 3 月建设完毕后,
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累计利息净收入 2,012.41 万元,鉴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并结项,上述结余资金低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三)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5)。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
175,791,495.99 元和 938,284,458.86 元分别投入保山隆基年产 5GW 单晶硅棒项
目和银川隆基年产 5GW 单晶硅棒、5GW 单晶硅片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290002 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7 年 11 月 24 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4,075,954.8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 4.0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笔资金尚未到期。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18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15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银川隆基 2GW 切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经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将银川隆基 2GW 单晶硅片
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使用西安隆基和无锡隆基现有厂房;同时由于
切片机选型调整,公司拟采购新型金刚线切片机以提升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
将原采购 124 台切片机购置计划变更为采购 94 台新型切片机,并相应调整相关
辅助设备采购计划。项目总投资额由 80,810.00 万元变更为 69,856.00 万元,减
少自有资金投资额 10,954.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仍为 56,000.00
万元。
    (2)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宁夏隆基 800MW 单晶硅棒项目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经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将宁夏隆基 800MW 项目的实施
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租赁厂房实施;同时,由于技术升级及工艺改进,单晶炉
生产效率显著提升,变更 220 台单晶炉购置计划为 192 台,并相应调整相关辅助
设备采购计划。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产能规模目标将由原年产
800MW 单晶硅棒提升至 1GW 单晶硅棒。
    (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无。
    (三)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9
    无。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情况。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20
附表 1: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

                    募集资金总额                              191,997.19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68.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2,122.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
                                                                                                                                                                        项目
                                                                                                 计投入金额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行性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入                与承诺投入                                  本期实现的    是否达到
                 目(含部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4)   定可使用状                                否发
     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1)                        (2)                       =(2)/(1)         态日期                               重大
                                                                                                   (3)=
                                                                                                                                                                           化
                                                                                                  (2)-(1)
宁夏隆基年
产 1GW 单晶硅      是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6,468.36   26,664.92    -13,335.08    66.66%(注 1) 2018 年 2 月   11,854.19        是           否
   棒项目
银川隆基年
1.2GW 单晶         否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0.00     60,787.43      787.43         100.00%     2016 年 6 月   11,960.12     否(注 4)      否
  硅棒项目
西安隆基年
产 1.15GW 单       是       56,000.00     29,208.00      29,208.00         0.00     22,982.06    -6,225.94     78.68%(注 2) 2016 年 4 月    4,122.06     否(注 4)      否
晶硅片项目



                                                    20
无锡隆基年
 产 850MW
                是                    26,792.00    26,792.00      0.00       25,660.25    -1,131.75    95.78%(注 3) 2016 年 6 月   2,970.02     否(注 4)     否
单晶硅片项
    目
永久补充流
                否       40,000.00    35,997.19    35,997.19      0.00       36,027.43      30.2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合计          -       196,000.00   191,997.19   191,997.19   6,468.36    172,122.09    -19,875.10         -             -         30,906.4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 60,836,872
                                                                元和 158,692.53 元分别投入银川隆基年产 1.2GW 单晶硅棒项目和银川隆基年产 2GW 切片项目。2015 年 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4 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995,565.34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金。
                                                                (1)2015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该笔资金将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到期。 截至 2016 年 7 月 5 日,公司已将该笔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户。
                                                                (2)2015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6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该笔
                                                                金将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到期。截至 2016 年 9 月 9 日,上述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4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笔资金将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到期。截至 2017 年



                                             21
                                                    月 10 日,上述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01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
                                                    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2016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2017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
                                                    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期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期收回。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2
                                                                (1)西安隆基年产 1.15GW 单晶硅片项目已于 2016 年 4 月建设完毕,形成节余资金 6,685.14 万元产生的主
                                                                原因是:①募集资金到帐后,存储专户产生利息净收入 402.18 万元;②“银川隆基年产 2GW 切片项目”于 2
                                                                年 10 月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变更了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其中 1.15
                                                                切片项目由西安隆基实施,鉴于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需要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及办理委托贷款后方可
                                                                西安隆基使用,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并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1,087
                                                                万元;③由于设备采购价格下降以及汇率变动等因素,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减少 5,195.31 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2)无锡隆基年产 850MW 单晶硅片项目已于 2016 年 6 月建设完毕,形成节余资金 1,061.83 万元,产生的
                                                                要原因是:①募集资金到帐后,存储专户产生利息净收入 371.59 万元;②由于设备采购价格下降以及汇率
                                                                动等因素,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减少 690.24 万元。
                                                                (3)宁夏隆基年产 1GW 单晶硅棒项目已于 2018 年 2 月建设完毕,形成节余资金 6,832.71 万元产生的主要
                                                                因是:①由于设备采购价格下降等因素,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和预备费支出减少 3,758.09 元;②为加快项目
                                                                施进度,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的投入,从而导致募集资金铺底流动资金支出减少
                                                                3,074.62 万元。

注 1:截至至期末,宁夏隆基年产 1GW 单晶硅棒项目投入进度为 66.66%,主要是由于部分工程和设备款尚未结算以及项目产生部分节余所致,但该项目已完工。

注 2:西安隆基年产 1.15GW 单晶硅棒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 78.68%,主要是由于项目产生部分节余所致,但该项目已完工。

注 3:无锡隆基年产 850MW 单晶硅棒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 95.78%,主要是由于项目产生部分节余所致,但该项目已完工。

注 4:银川隆基年产 1.2GW 单晶硅棒项目、西安隆基年产 1.15GW 单晶硅片项目、无锡隆基年产 850MW 单晶硅片项目 2018 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光伏政策调整,

别是“823 号文”的出台,导致短期市场需求大幅萎缩、光伏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整个行业开工率和盈利水平均显著下降,虽然公司募投项目销量保持增长,非硅成本持续下

上游原材料价格也相应下调,但由于主要产品价格下跌幅度较大,且上游原材料价格调整存在一定滞后,因此毛利率同比出现较大下滑,从而导致上述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未达预期

随着 2018 年 4 季度以来市场的逐步调整到位,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水平呈明显回升趋势。




                                               23
附表 2:



                                            变更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
                                             变更后项                                                                                                     的项目
                                                         截至期末计                                           项目达到预定
                                             目拟投入                 本期实际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度(%)                   本期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   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划累计投资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益         计效益      是否发
                                                          金额(1)                                                  期
                                               总额                                                                                                       生重大
                                                                                                                                                           变化
西安隆基年产 1.15GW 单晶
                                             29,208.00    29,208.00       0.00    22,982.06        78.68%      2016 年 4 月    4,122.06      否(注 1)     否
硅片项目                   银川隆基年产
无锡隆基年产 850MW 单晶    2GW 切片项目
                                             26,792.00    26,792.00       0.00    25,660.25        95.78%      2016 年 6 月    2,970.02      否(注 1)     否
硅片项目
                           宁夏隆基年产
宁夏隆基年产 1GW 单晶硅
                           800MW 单晶硅棒    40,000.00    40,000.00   6,468.36    26,664.92        66.66%      2018 年 2 月    11,854.19         是         否
棒项目
                               项目
           合计                  -           96,000.00   96,000.00    6,468.36   75,307.23         -               -           18,946.27         -          -




                                                         24
                                           为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1)2015 年 9 月 29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银川隆基 2GW 切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经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详见 2015 年 10 月 17 日公告),将银川隆基 2GW 单
                                           晶硅片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使用西安隆基和无锡隆基现有厂房;同时由于切片机选型调整,公司拟采
                                           购新型金刚线切片机以提升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将原采购 124 台切片机购置计划变更为采购 94 台新型切片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机,并相应调整相关辅助设备采购计划。(2)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宁夏隆基 800MW 单晶硅棒项目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经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批准,公司将宁夏隆基 800MW 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租赁厂房实施;同时,由于技术升级及工艺改
                                           进,单晶炉生产效率显著提升,变更 220 台单晶炉购置计划为 192 台,并相应调整相关辅助设备采购计划。在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产能规模目标将由原年产 800MW 单晶硅棒提升至 1GW 单晶硅棒。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 1:参见附表 1(注 4)




                                           25
附表 3: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4,224.01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441.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3,553.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项目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到预定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入                                  投入进度                本期实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4)                 的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                                    (1)                       (2)        差额(3)=                    状态日                   效益
                                                                                                                      =(2)/(1)                                            化
                         更)                                                                           (2)-(1)                       期
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                                                                                                   99.59%(注   2018 年
                          否    190,000.00    90,000.00    190,000.00      18,632.64    189,212.37        -787.63                             27,060.46   是(注 2)       否
效单晶 PERC 电池项目                                                                                                        1)     3月
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                                                                                                                2017 年
                          否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3,808.60     50,000.00             0.00     100.00%               15,081.27   否(注 3)       否
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                                                                                                                  9月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58,000.00    54,224.01        54,224.01        0.00     54,340.92         116.9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298,000.00   294,224.01    294,224.01      22,441.24    293,553.29        -670.72             -           -   42,141.7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6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
                                                    置换。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
                                                    金 780,936,788.85 元和 150,687,743.86 元分别投入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 PERC 电池项目和泰州
                                                    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01730043 号《关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6 年 10 月 27 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31,624,532.71 元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实际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3 亿元已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1)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九个月内有效。投
                                                    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该项资
                                                    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期收回。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7
                                                                      (1)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组件项目于 2017 年 9 月建设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净利息收入
                                                                      形成结余募集资金 563.98 万元,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2)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 PERC 电池项目于 2018 年 3 月建设完毕后,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累计利
                                                                      息净收入 2,012.41 万元,鉴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并结项,上述结
                                                                      余资金低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1: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 PERC 电池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 99.59%,主要是由于部分工程和设备款尚未结算所致,但该项目已完工。

注 2: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 PERC 电池项目于 2018 年 3 月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该项目达产期年平均净利润为 47,105.00 万
元,投产首年达产率为 75%,2018 年为投产首年,按照项目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 2018 年末(2018 年 4 月至 12 月)计算的 2018 年度承诺效益为 26,496.56 万元,故 2018 年已
达到承诺效益。
注 3:泰州乐叶年产 2GW 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 2018 年度实现效益 15,081.27 万元,达到承诺效益的 75.14%,效益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光伏政策调整,特别是“823 号文”

的出台,导致短期市场需求大幅萎缩、光伏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整个行业开工率和盈利水平均显著下降,虽然公司募投项目销量保持增长,非硅成本持续下降,上游原材料价

格也相应下调,但由于主要产品价格下跌幅度较大,且上游原材料价格调整存在一定滞后,因此毛利率同比出现较大下滑,从而导致上述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未达预期。随着 2018 年

4 季度以来市场的逐步调整到位,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水平呈明显回升趋势。




                                                        28
附表 4:


                                       变更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
                                                                                                                                             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项目达到预定   本期实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                                  本期实际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可行性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目      项目                                    投入金额     金额(2)       (3)=(2)/(1)                                                是否发
                             总额           (1)                                                       期          益
                                                                                                                                             生重大
                                                                                                                                              变化
  不适用

   合计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29
附表 5: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6,126.00                                                                            97,683.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21,649.26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
               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入                                投入进度                    本期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生
               部分变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4)                     的效益
                                                      (1)                       (2)        差额(3)=                      期                        效益     重大变
                更)                                                                                      =(2)/(1)
                                                                                            (2)-(1)                                                            化
保山隆基年产
                                                                                                                                                   不适用
5GW 单晶硅棒     否      150,000.00   146,126.00   146,126.00   72,869.92    91,276.07     -54,849.93     62.46%     2018 年 12 月   21,142.45                 否
                                                                                                                                                  (注 1)
项目
银川隆基年产
5GW 单晶硅
                 否      130,000.00   130,000.00   130,000.00   24,814.06    130,373.19      373.19       100.29%    2018 年 9 月    69,292.34       是        否
棒、5GW 单晶
硅片项目
    合计          -      280,000.00   276,126.00   276,126.00   97,683.98    221,649.26    -54,476.74        -            -          90,434.7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30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
                                                                 资金 175,791,495.99 元和 938,284,458.86 元分别投入保山隆基年产 5GW 单晶硅棒项目和银川隆基年产 5GW
                                                                 单晶硅棒、5GW 单晶硅片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290002 号《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
                                                                 项审核。
                                                                 2017 年 11 月 24 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4,075,954.85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笔资金尚未到期。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注 1:保山隆基年产 5GW 单晶硅棒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实际效益中为 2018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建设期内产生的效益,故 2018 年
不适用是否达到承诺效益。




                                                      31
附表 6:


                               变更 2017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
               对应的原项                                本期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期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划累计投资
                   目                                     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总额        金额(1)
                                                                                                                                               变化
   不适用

    合计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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