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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基股份:隆基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29  

                        601012                隆基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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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
议案二: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5
议案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3
议案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14
议案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5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6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度-2022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8
议案八: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和承诺的议案....................................................... 19

议案九: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0
议案十: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1
议案十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6
议案十二: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9
议案十三:2020 年年度报告 ............................................ 34

议案十四: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5
议案十五: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40
议案十六: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3
议案十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4
议案十八: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48

议案十九: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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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7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2021年6月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21年6月7日 9:15-15:00
    会议主持人:钟宝申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隆基股份”)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
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由报告人宣读议案,与会股东进行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
    6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2022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8
          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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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1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3   2020 年年度报告

    14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5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6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8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19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推举监票人、计票人(股东代表两名、律师和监事各一名)。
    五、中小股东发言。
    六、与会股东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由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九、大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圆满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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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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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
币70亿元(含7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 终利率

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
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
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自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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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
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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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
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

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
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

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
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

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
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
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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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
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

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
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 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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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
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
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

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
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 明书中

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 持有的全
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
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四)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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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 等的权
益,在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
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
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六)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
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采用网下
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
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七)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1)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2)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3)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4)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5)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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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
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

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
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
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发生减资(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
资金额低于本次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的除外)、合并、
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
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4)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的;
      (5)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
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6)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1      西咸乐叶年产 15GW 单晶高效单晶电池项目            551,163.00     477,000.00

  2      宁夏乐叶年产 5GW 单晶高效电池项目(一期 3GW)     124,770.00     108,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15,000.00     1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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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790,933.00      70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

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
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
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九)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
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本议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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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1 年度公开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1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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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
需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做出决议。现公司制定了《关于 2021 年度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请 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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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会计师出具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
容请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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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
券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
和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
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

回、回售、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
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
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发
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

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
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在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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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下,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

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
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9、除第 4 项、第 5 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有效,其余授权
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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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2022 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要求,
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进行监督,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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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 进行了分
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及《关于保障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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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1 年 5 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披露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1 年 5 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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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快清洁能源发展已经成为广泛共识,全球已有 120 多

个国家设立了“碳中和”的远景目标,而且这一范围还在继续扩大,全球能源转型
意愿强烈。2020 年 9 月 22 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
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
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目标的
确立为国内清洁能源的长期发展指明了方向。
    碳排放的最大来源是能源使用和消耗,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
共识,全球能源系统正在发生快速变化,可再生能源已成为驱动全球能源格局变化
的主要推动力量,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促使可再生能源的增长速度远超过其他任何

能源品种。根据《中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在“十
四五”时期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
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非化石能源占能源
消费总量比重提高至 20%左右(2019 年为 15.3%)。能源安全、清洁化转型将是未
来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可再生能源将迎来更大发展。
    光伏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主要电力方式,将在实现碳中和的各类领域和场景中扮
演关键角色。随着光伏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和度电成本的下降,过去十年全球范围内
的光伏度电成本降幅超过 90%,与风电、天然气、煤电及核电相比,降幅最大,光

伏发电全球最低中标电价已达到 1.04 美分/KWh,装机规模达到 GW 级的国家数量已
由 2010 年的 3 个大幅增长至 16 个,预计未来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目前光伏发电
已在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成为最具竞争力的电力能源,根据 IEA 预测,2021 年光
伏新增装机将达到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的一半以上。全球光伏发电将逐渐进入“一
毛钱一度电”的时代。
    2020 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全球疫情的压力测试和
重重挑战下,受益于中国新冠疫情的快速、有效控制,全球光伏产业依然保持了良
好的发展势头,国内市场增长明显。根据中国光伏协会数据统计,报告期内,全球

新增光伏装机量为 130GW,同比增长 13%,其中国内光伏装机 48.2GW,同比增长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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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年新增和累计光伏装机容量继续保持全球第一,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规模持续
领跑全球。但与此同时,报告期内,由于光伏产业出现了供需关系不平衡及市场产
品尺寸规格多样化问题,导致行业出现了以硅料、玻璃、胶膜为代表的主辅原材料
供应紧张的局面,行业竞争格局加速重构,产业链集中度迅速提升,市场竞争更加

激烈。

    一、2020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回顾 2020 年,面对疫情冲击和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抢抓行业发展机遇,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稳健经营,积极应对,继续秉承“产品领先,高效运营,唯
实协作,稳健经营”的经营方针,以技术驱动推进光伏发电在全球范围内更广泛的
应用,持续为客户输出价值,通过不断向市场提供可靠高效的产品及服务,加快产
能建设步伐保障市场单晶供给,推动了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提升,实现了经营业绩
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5.83 亿元,同比增长 65.92%;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5.52 亿元,同比增长 61.99%;基本每股收益 2.27 元,同
比增长 54.42%;实现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93%,同比增加 2.84 个百
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0.15 亿元,同比增长 35.02%。

    二、2020 年董事会尽责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勤勉尽责,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1 次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股权激励等
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和决策,各项决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
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

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集了 3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圆满完成 2020 年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十三)项行使“管理公

司信息披露事项”的职责,当年累计披露了 165 份临时公告和 4 次定期报告,确保
公司股东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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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报告期内,各位委员根据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履职,对公司未来战略

规划、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董监高薪酬、激励机制等重大议题进行了讨论和审
议,提出了修订、完善建议,对促进公司治理改善,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起到
了积极作用。
    三、2020 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深入推进全球化战略,全球化经营有效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全球化战略,促进全球化经营有效落地,全年海外收
入 214.61 亿元,同比增长 70%。2020 年,公司深化全球销售组织能力建设,进一
步推动人才本地化和梯队化,深化属地化管理原则,赋能赋权激发组织活力,海外
销售区域进一步拓展,重点国家和区域市占率大幅提升;在海外产能建设方面,完
成了对宁波宜则的收购,加大了马来西亚基地和越南基地的技术改造和效率提升,

有效保障了海外市场的产能供给。
    (二)坚持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产品策略和解决方案,单晶市场份额快速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以提升客户价值为核心,依托质量、成本和品牌优势,有效满
足了客户对单晶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产品单晶硅片和组件销量同比大幅增长,带
来了营业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2020 年,公司实现单晶硅片出货量 58.15GW,其

中对外销售 31.84GW,同比增长 25.65%,自用 26.31GW;实现单晶组件出货量 24.53GW,
其中对外销售 23.96GW,同比增长 223.98%,自用 0.57GW。此外,公司电站 EPC 系
统开发能力持续提升,完成 BIPV“隆顶”产品的下线及市场推广。2020 年,公司
与大型能源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针对不同市场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以产品和
品牌优势加强客户沟通,组件产品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强化原辅料供给能力和产

能保障,优先确保订单交付的履约能力;在产品性能、质量一致性与稳定性等方面
继续扩大优势,品牌优势和产品溢价能力显现。2020 年公司组件产品在全球的市
场占有率约为 19%,较 2019 年大幅提升 11 个百分点,在公司的引领下,全球单晶
市场份额快速提升,单晶产品已实现了对多晶产品的替代,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CPIA)公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0 年版),2020 年单晶市场份

额占比已上升至 90.2%,较 2019 年提升了超过 20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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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持续贯彻产品领先战略,产品和服务升级成效显著
    2020 年,公司继续深化产品领先战略,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出发点,以高目标
牵引技术创新,不断推进产品成本的下降和效率、品质的提升,持续保持高强度的

研发投入,并将高价值成果陆续导入量产,新产品和技术储备充足。报告期末,公
司累计获得各类已授权专利 1,001 项,全年研发投入 25.92 亿元,占营业收入 4.75%。
拉晶切片方面,重点研发项目均按计划完成并导入生产,大尺寸产品和 N 型产品品
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核心关键品质指标持续优化,非硅成本进一步降低,其中拉
晶环节平均单位非硅成本同比下降 9.98%,切片环节平均单位非硅成本同 比下降

10.82%,硅片质量和成本保持行业领先;电池组件方面,公司密切关注技术和应用
趋势,前瞻性探索电池转换效率极限并寻求突破,分阶段技术迭代产品已完成预研、
中试和量试阶段并适时推向市场,单线产能、良品率及转换效率提升明显,产品量
产转换效率和非硅成本已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完成了异形焊带连接技术的高可靠新
型组件产品的应用和上市。同时,公司围绕不同的应用场景和客户类型,在最佳性

价比基础上设计和开发高功率的差异化产品,BIPV 产品实现量产,持续保持领先
性和竞争优势。
    (四)快速推进产能项目,单晶产品供应得到有效保障
    报告期内,在受疫情打击和供需关系不平衡的双重影响下,为了确保市场高效
单晶产品的有效供给,公司最大限度的协调和保障项目投建资源和供应链资源,加

快单晶产能投产进度,加速单晶规模优势进一步巩固。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单晶
硅片产能达到 85GW,单晶电池产能达到 30GW,单晶组件产能达到 50GW。银川年产
15GW 单晶硅棒和硅片项目、腾冲年产 10GW 单晶硅棒项目、曲靖年产 10GW 单晶硅
棒和硅片项目、西安航天一期年产 7.5GW 电池项目、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
池项目、泰州二期年产 5GW 单晶组件项目、咸阳年产 5GW 单晶组件项目、滁州二期

年产 5GW 单晶组件项目、嘉兴年产 5GW 单晶组件项目均已投产;报告期内,单晶硅
片产量为 58.90GW,同比增长 67.11%,单晶组件产量 26.60GW,同比增长 198.68%。
    (五)推动组织高效运营,打造价值创造型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020 年,公司积极推动组织高效运营,打造价值创造型组织。报告期内,公司
初步实现了财务内核体系向基地层面的深入覆盖,以高目标牵引组织效能;完成管

理干部赋能,重启人才盘点,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积极推动职能中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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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前置化,以服务业务为出发点,实现了信用管理、合同评审、商务服务等管理手
段的优化;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力度,超额完成战略专利布局年度目标;成立战略管
理中心研究院,深度研究产业战略,推动战略落地;设立数字化转型办公室,驱动

组织管理数字化和高效化。2020 年新冠疫情发生以后,公司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
作,在疫情管控和捐款捐物方面积极行动,在光伏行业及陕西省率先响应捐助疫情
期间援鄂医护工作者,疫情期间累计捐款捐物达到 1,565 万元,推动社会创造更好
的人文关怀环境;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倡议“零碳光伏”理念,成为首个同时加入
联合国“三个 100”(“RE100”“EV100”“EP100”)倡议的光伏企业,助推中国

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公司承诺 2028 年实现在全球范围内的生产及运营所需电力 100%
使用可再生能源;承诺未来十年内,安装充足的电动车设施,引导员工将家庭用车
转换为电动汽车;承诺在 2025 年完成能源管理系统的部署,并以 2015 年为基准
年,提高 35%能源使用效率。
    四、2021 年经营计划
    (一)2021 年产能目标
    至2021年底,计划单晶硅片年产能达到105GW, 单晶电池年产能达到38GW,单
晶组件产能达到65GW。
    (二)2021 年业务目标
    2021年度单晶硅片出货量目标80GW(含自用),组件出货量目标40GW(含自
用)。
    (三)2021 年收入目标
    2021 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850 亿元。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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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一: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赋予的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出发,积极参与公司的重
         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
         情况等方面发挥了监督的作用。现将 2020 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其中包括4次临时会议和1次年度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年度报告
                                                3、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 2019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2020 年 4 月 21 日
                            年年度会议          8、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
                                                价格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2     2020 年 8 月 26 日                       5、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
                            年第一次会议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
                                                价格的议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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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3   2020 年 10 月 30 日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年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4   2020 年 11 月 23 日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
                        年第三次会议
                                              1、关于 2018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5   2020 年 12 月 24 日                       2、关于投资建设宁夏乐叶年产 3GW 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
                          年第四次会议
                                              3、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会

      计政策变更、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履行了各项职责,主要工
      作如下: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组织并召开监事会会议,会
      议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按照有关的内部控制

      制度开展业务。监事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定期报告和财务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通过审核历次定期财务
      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

      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告
      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利润分配
           我们审阅了公司的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认为:公司利
      润分配方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
      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
      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募集资金使用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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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规,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专项报告,审议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

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投资
建设宁夏乐叶年产 3GW 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

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分
别审议了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解锁等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股权激励事项
议案内容和相应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六)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
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外汇衍生品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
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
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监事会

的监督职能,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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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情况报告如
下:
    一、资产情况
    1、公司资产结构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551.01    62.88%          373.67    63.01%     177.34    47.46%
  非流动资产         325.34    37.12%          219.37    36.99%     105.97    48.31%
    资产总计         876.35   100.00%          593.04 100.00%       283.31    47.7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较上年增加 283.31 亿元,增幅 47.77%。

其中:流动资产增加 177.34 亿元,主要是货币资金、存货及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增加;非流动资产增加 105.97 亿元,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增加。
    2、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69.63     48.93%         193.36     51.75%       76.27        39.44%
交易性金融资
                      0.04     0.01%                                  0.04        不适用
产
应收票据             42.64     7.74%          45.53     12.18%       -2.89        -6.35%
应收账款             72.71    13.20%          38.26     10.24%       34.45        90.04%
应收款项融资          2.39     0.43%           8.29      2.22%       -5.90    -71.17%
预付款项             18.91     3.43%          10.31      2.76%        8.60        83.41%
其他应收款            4.43     0.80%           2.96      0.79%        1.47        49.66%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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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                114.52    20.78%         63.56    17.01%       50.96     80.18%
合同资产             11.27     2.05%                               11.27     不适用
持有待售资产          0.04     0.01%                                0.04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
                      0.01     0.00%          0.31     0.08%       -0.30   -96.77%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42     2.62%         11.08     2.97%        3.34     30.14%
流动资产合计        551.01 100.00%          373.67 100.00%        177.34     47.46%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增加 177.34 亿元,增幅为

47.46%,主要为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和预付账款增加。货币
资金增加 76.26 亿元,主要是由于销售规模扩大,经营活动净流入增加以及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融资增加。存货增加 50.96 亿元,主要受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及组件海
外销量增加导致在途存货增加影响。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共增加 45.72 亿元,主要

因公司生产及销售规模持续扩大,采用赊销方式的组件销售增幅明显,导致应收销
货款增加。预付款项增加 8.60 亿元,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
       3、非流动资产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37       0.11%        0.22      0.10%     0.15      68.18%
长期应收款             0.22       0.07%        0.26      0.12%    -0.04    -15.38%
长期股权投资          14.56       4.48%       10.74      4.90%     3.82      35.57%
投资性房地产           0.79       0.24%                            0.79      不适用
固定资产             245.06      75.33%     154.67      70.51%    90.39      58.44%
在建工程&工程物
                      24.00       7.38%       28.82     13.14%    -4.82    -16.72%
资
无形资产               5.98       1.84%        2.45      1.12%     3.53    144.08%
商誉                   1.76       0.54%        0.11      0.05%     1.65 1500.00%
长期待摊费用          14.87       4.57%        9.71      4.43%     5.16      53.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8.80       2.70%        5.00      2.28%     3.80      76.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93       2.74%        7.39      3.37%     1.54      20.8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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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5.34      100.00%      219.37      100.00% 105.97             48.3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增加 105.97 亿元,增幅为
  48.31%。其中: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共计增加 85.57 亿元,主要是新建产能的固定
  资产投入增加;无形资产增加 3.53 亿元,主要是系本期收购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宜则”)纳入合并所致;长期待摊费用增加 5.16

  亿元,主要系新租厂房装修费增加。
        二、负债情况
        1、公司负债结构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430.92     82.81%          246.20      79.40%          184.72        75.03%
非流动负债              89.44     17.19%           63.89      20.60%           25.55        39.99%
   负债总计            520.37    100.00%          310.09     100.00%          210.28        67.8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增加 210.28 亿元,增幅为
  67.81%。其中:流动负债增加 184.72 亿元,主要是应付票据、应付款项、合同负
  债及其他应付款增加;非流动负债增加 25.55 亿元,主要因公司 2020 年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融资。
        2、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4.16      5.61%        8.54         3.47%      15.62           182.90%
 应付票据           109.75       25.47%       81.12        32.95%      28.63            35.29%
 应付账款           111.69       25.92%       56.02        22.75%      55.67            99.38%
 预收款项                                     36.80        14.95%    -36.80           -100.00%
 合同负债              50.18     11.64%                                50.18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          10.21      2.37%        5.58         2.27%       4.63            82.97%
 应交税费               6.61      1.53%        3.44         1.40%       3.17            92.15%
 其他应付款            86.12     19.99%       38.98        15.83%      47.14           120.93%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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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内到期的
                         27.86      6.47%       15.71        6.38%      12.15           77.34%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35      1.01%                                4.35           不适用
流动负债合计            430.92    100.00%     246.20       100.00%     184.72           75.03%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 184.72 亿元,增幅为

75.03%,主要是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及合同负债(含预收账款)增加所致。其中:
短期借款增加 15.62 亿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共增加 84.30 亿元,主要原因是生
产规模扩大,生产物料需求量增加,赊购金额增加;合同负债(含预收账款)增加
13.38 亿元,主要为组件及硅片的长单销售合同预收款增加;其他应付款增加 47.14
亿元,主要系新建产能的应付设备款增加。。

    3、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11.25      12.58%        25.09      39.27%      -13.84       -55.16%
应付债券                  43.51      48.65%         9.96      15.59%       33.55       336.85%
长期应付款                 8.89       9.94%        15.28      23.92%       -6.39       -41.82%
预计负债                   9.07      10.14%         5.17       8.07%          3.90      75.78%
递延收益                   6.74       7.54%         5.17       8.08%          1.57      30.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8       8.13%         3.24       5.07%          4.04     124.69%
其他非流动负债             2.70       3.02%                                   2.70      不适用
 非流动负债合计           89.44     100.00%        63.89     100.00%       25.55        39.9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 25.55 亿元,增幅为

39.99%,主要因 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三、盈利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额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545.83            328.97      216.86           65.92%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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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99.71          62.98        36.73        58.32%
利润总额                         99.12          62.47        36.65        58.67%
净利润                           87.00          55.57        31.43        56.5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5.52          52.80        32.72        61.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27           1.47         0.80        54.42%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营
                                  2.16           1.42         0.74        52.11%
性损益,元/股)

    与上年度相比,2020 年度公司收入及利润总额均有较大增幅,主要受益于公司
规模扩张。
    四、现金流量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额       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15         81.58        28.57         35.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1        -27.53       -24.18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0         45.60       -17.50        -38.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45         98.95       -15.50        -15.66%

     2020 年度公司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度净减少 15.50 亿元,主要因投资活动净流

 出增加及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较上年增加 28.57
 亿元,主要因销售回款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现金净流入增加。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比上年增加 24.18 亿元,主要因新建产能投资增加及新增宁波宜则股权收购。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较上年减少 17.50 亿元,主要系本期分红增加。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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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2020 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年度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现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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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以下简称“报告
期”)我们本着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下设专业委
员会等有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提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切实履行诚信勤勉职责和
义务。

    现将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规的相关要求,现任独立董事的简历如下:
    (一)田高良先生简历

    田高良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
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兼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任期已到)独立董事,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二)李寿双先生简历
    李寿双先生,197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先后毕业于西南政
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
所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全国工商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副会长、黄河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石易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百奥赛图(北
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郭菊娥女士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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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菊娥女士,196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领
军人才,博士研究生导师,2016 年入选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2015 年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计划,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

专家。曾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贡献二等奖等。现
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科学系主任、教授、中国管理问题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
任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且在其他
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五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21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均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案内容,
积极详细地了解议案的内容,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行使
表决权。我们认为,2020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所有审议的议案均符合公司发展
的需要,得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实施。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田高良          21              21             0             0

         李寿双          21              21             0             0

         郭菊娥          21              21             0             0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田高良            3             3             0              0

         李寿双            3             3             0              0

         郭菊娥            3             3             0              0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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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置换了可转债募投项目前期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使

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宁夏乐叶年产
3GW 单晶电池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编制了募集资金相关专项报告。我们认
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二)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分
别审议了股权激励解锁、回购注销等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三)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对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
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
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对自身的会计政
策进行了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规定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能并结合公司经营情
况、行业水平制定了 2020 年薪酬调整方案,我们认为内容制定合理,符合相关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了 2020 年度履约担保预计额度,明确了 2021 年新增融资

类和履约类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以上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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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子公司日常经
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此类
交易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和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执行的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履行
了相关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并按规定召开网络业绩说明会对 2019 年度现金分
红情况进行了说明,分红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
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
度,认真审核了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

认为该所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
在审计活动中工作态度严谨、负责、专业,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规范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有关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全
面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报告期内未发
现与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四、总体评价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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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
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充分
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的经营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1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
尽责,积极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完善与优化,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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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各位股东: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465,330,516.3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
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

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3,771,768,901 股,加上“隆 20 转债”累计转股数量
94,625,891 股(请详见 2021 年 4 月 1 日相关公告),以此计算的总股本为
3,866,394,792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966,598,698.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包括 2020 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19.24%。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 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3,771,768,901 股,加上“隆 20 转债”累计转股数量 94,625,891
股(请详见 2021 年 4 月 1 日相关公告),以此计算的总股本为 3,866,394,792 股,
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5,412,952,708 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
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552,369,160.81 元,2020 年末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7,465,330,516.33 元 , 本 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966,598,698.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 2020 年中期已分配的现
金红利)比例为 19.24%,2020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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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社会最大的共识,已有 120 多个国家设立
了“碳中和”远景目标,而且这一范围还在继续扩大,全球能源转型意愿强烈。能
源使用和消耗产生的碳排放是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来源,能源使用和消耗产生的碳
排放是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来源,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WRI)数据,2017 年能源

活动排放量占全球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 73%,因此,在全球实现碳中和的趋势下,
能源活动领域的零碳燃料替代是核心内容,能源体系的逐步去碳化必然导致全球能
源体系发生根本性转变,且随着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水平不断提高,“能源消费电
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趋势将加速。根据 BP 公司《世界能源展望》(2020 年版)
预计,随着发展中经济体和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经济发展日益繁荣,生活水平不断提
高,在全球能源快速转型情景中,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从 2018 年略高
于 20%增至 45%,在净零情景中增至 50%以上。
    近年来,随着光伏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技术迭代和产业升级加速,度电成

本持续下降,光伏发电已成为全球最经济的电力能源获得方式之一。光伏作为零
碳能源的代表,可通过技术驱动和行业融合,将实现多元化场景的应用。未来,
适应于各种需求和应用场景的光伏产品将会出现,产品供给将呈现出多样性、便
利性和创新性的特点,光伏与多样化场景的应用想象空间巨大,除大型并网光伏
电站和分布式场景外,还将出现光伏制氢等二次能源应用于重型工业和航空远洋
运输,光伏建筑一体化产生的绿色建筑,光伏+电动汽车+储能的产业融合等应用
场景。可靠性和高效性是衡量光伏产品的基础标准,与各类场景结合的属性匹配
将在基础标准之外产生新的评价标准,光伏应用场景多元化将助力碳中和目标实

现。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长期专注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单晶太阳能发电解决方案,主要从事单晶
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开发及系统解决方案的
提供业务。近年来,公司紧抓行业发展契机,产品销量快速增长,自 2012 年上市
以来至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年增长率达到 54.19%,公司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5.83 亿元,同比增长 65.92%;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 85.52 亿元,同比增长 61.99%;基本每股收益 2.27 元,同比增长
54.42%;实现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93%,同比增加 2.84 个百分点,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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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0.15 亿元,同比增长 35.02%。2021 年,公司将
加快推进丽江年产 10GW 单晶硅棒项目(三期)、楚雄年产 20GW 单晶硅片建设项目
(三期)、曲靖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硅片建设项目(二期)、重大技改扩产项目等
重大资本支出进度,以保障未来市场需求。根据公司制定的 2021 年投资计划,预

计 2021 年度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总额将超过 120 亿元。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此次现金分红水平综合考虑了当前行业发展阶段、公司成长周期以及公司
现有受限资金、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在建、拟建产能的资本性支出等资金计划而做
出的合理安排。公司历年来始终坚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制定每年的分红政策
时,会综合平衡当年的利润分配对股东带来的短期价值回报和将可供分配利润再次
投入到资本性支出项目带来的长期价值回报,此次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和财务稳健的经营原则,有利于最大程度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465,330,516.33 元,在实施完本次利润
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年度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年度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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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年度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现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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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

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
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
性,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
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
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
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
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也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

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在证
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合伙人数
为 2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59 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7 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6.46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4.3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9.50 亿元。普
华永道的 2019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89 家,A 股上市公司审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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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69 亿元,服务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 A 股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共 4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也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
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 2019 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
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

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
不影响普华永道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嘉彦,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 年

起从事审计业务,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10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杨旭东,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 年起从事审计
业务,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10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涛,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6 年起从事审计业
务,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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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普华永道拟受聘为本公司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
计师郑嘉彦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杨旭东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涛先生最近 3 年
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

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年报审计费用 190.8 万元(含税),2020 年内控审计费用 84.8 万元
(含税)。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0 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具体工作

量、市场价格水平、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及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
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
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
价格水平,在上述定价基础上调整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进行了审查,普华永道在从事证券业务资
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前与我们充分沟通并取得我们的事前
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
核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普华永道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独
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
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三)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年度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年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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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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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八: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监高人员薪酬

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
薪酬/津贴标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年薪/津贴标准
         姓名                    职务
                                                             (税前)
         钟宝申                 董事长                           210

         李振国              董事、总经理                        198

         刘学文           董事、财务中心负责人                   195

         胥大鹏                  董事                            150

         白忠学          董事、硅片事业部副总裁                   97

         张茹敏                  董事                        不在公司领薪

         田高良                独立董事                           15

         李寿双                独立董事                           15

         郭菊娥                独立董事                           15

         戚承军               监事会主席                         63.2

         李香菊                外部监事                           12

         贺婧                    监事                             31

     1、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根据以上津贴标准在公司领取固定报酬。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外部监事年度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年薪
(按上述标准执行)和绩效奖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后,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决定其年度实际发放的薪酬总额。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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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九: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隆 20 转债”,债券代码“113038”)

自 2021 年 2 月 8 日进入转股期,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提前赎回“隆 20 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提前赎回条款,公司已行使
“隆 20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2021 年 3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

“隆 20 转债”全部赎回。自转股起始日至赎回登记日期间(2021 年 2 月 8 日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 “隆 20 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94,625,891 股,本次转股完
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771,768,901 元增加至 3,866,394,792 元(具体内容请
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以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3,771,768,901 元。                3,866,394,792 元。
                 公司系 2008 年 7 月 28 日由        公司系 2008 年 7 月 28 日由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
             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2 亿 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2 亿
             股,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 股,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
             分别为:李振国认购 5,208.038 万 分别为:李振国认购 5,208.038 万
             股、李喜燕认购 1,975.474 万股、 股、李喜燕认购 1,975.474 万股、
             李春安认购 5,398.14 万股、邵东 李春安认购 5,398.14 万股、邵东
 第十八条    亚认购 2,088.522 万股、王德行 亚认购 2,088.522 万股、王德行
             认购 335.96 万股、张珍霞认购 认购 335.96 万股、张珍霞认购
             680.662 万 股 、 胡 中 祥 认 购 680.662 万 股 、 胡 中 祥 认 购
             618.492 万 股 、 钟 宝 申 认 购 618.492 万 股 、 钟 宝 申 认 购
             215.566 万股、高斌认购 114.024 215.566 万股、高斌认购 114.024
             万股、司云峰认购 67.046 万股、 万股、司云峰认购 67.046 万股、
             赵可武认购 67.046 万股、杨雪君 赵可武认购 67.046 万股、杨雪君
             认购 67.046 万股、岳鹏飞认购 认购 67.046 万股、岳鹏飞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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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046 万股、胡旭苍认购 1140.24 67.046 万股、胡旭苍认购 1140.24
           万股、张以涛认购 15 万股、刘学 万股、张以涛认购 15 万股、刘学
           文认购 15 万股、李定武认购 15 文认购 15 万股、李定武认购 15
           万股、李杰认购 15 万股、戚承军 万股、李杰认购 15 万股、戚承军
           认购 15 万股、王晓哲认购 15 万    认购 15 万股、王晓哲认购 15 万
           股、黄立新认购 15 万股、刘保安 股、黄立新认购 15 万股、刘保安
           认购 7 万股、张群社认购 7 万股、 认购 7 万股、张群社认购 7 万股、
           曹宇认购 7 万股、潘海光认购 7 曹宇认购 7 万股、潘海光认购 7
           万股、刘晓明认购 7 万股、吴文 万股、刘晓明认购 7 万股、吴文
           淑认购 7 万股、刘海焱认购 7 万    淑认购 7 万股、刘海焱认购 7 万
           股、石磊认购 7 万股、罗向玉认 股、石磊认购 7 万股、罗向玉认
           购 7 万股、刘珺认购 7 万股、梁 购 7 万股、刘珺认购 7 万股、梁
           丽英认购 3 万股、殷创认购 3 万    丽英认购 3 万股、殷创认购 3 万
           股、马池辉认购 3 万股、张亚宁 股、马池辉认购 3 万股、张亚宁
           认购 3 万股、牛存利认购 3 万股、 认购 3 万股、牛存利认购 3 万股、
           张健认购 3 万股、史慧军认购 3 张健认购 3 万股、史慧军认购 3
           万股、宋志东认购 3 万股、周建 万股、宋志东认购 3 万股、周建
           华认购 3 万股、任春认购 1 万股、 华认购 3 万股、任春认购 1 万股、
           李晓英认购 1 万股、高慧君认购 李晓英认购 1 万股、高慧君认购
           1 万股、赵海龙认购 30 万股、任 1 万股、赵海龙认购 30 万股、任
           志凯认购 25 万股、李素彩认购 25 志凯认购 25 万股、李素彩认购 25
           万股、浙江五都投资有限公司认 万股、浙江五都投资有限公司认
           购 675.698 万股、无锡尚德太阳 购 675.698 万股、无锡尚德太阳
           能电力有限公司认购 996 万股。     能电力有限公司认购 996 万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3,771,768,901 股,均为普通股。 3,866,394,792 股,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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