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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基股份:隆基股份关于拟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7-09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隆基
绿能创投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创投”)拟与关联自然人公司董事兼财
务负责人刘学文、董事胥大鹏、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及公司其他核心员工共同投资
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主要目的是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隆基创投控股子公
司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氢能”)的股权。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
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公司全资子公司隆
基创投拟与关联自然人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学文、董事胥大鹏、董事会秘书
刘晓东及公司其他核心员工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天津汇智共赢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汇智共赢”,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合伙企业主要目的是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隆基创投控股子公司隆基氢能的股
权。
       汇智共赢拟注册资本 2,443 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唐旭辉认缴出资 68 万
元,认缴出资比例 2.78%;有限合伙人包括:隆基创投认缴出资 570 万元,认缴
出资比例 23.32%;刘学文认缴出资额 175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7.16%;胥大鹏认
缴出资额 175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7.16%;刘晓东认缴出资额 60 万元,认缴出
资比例 2.46%;公司其他核心员工认缴出资额 1,395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57.12%。
隆基创投所持合伙份额将作为员工持股平台预留份额,主要用于后续核心人才的
保留和引进。
       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学文、董事胥大鹏、董事会秘书刘晓东为公司关
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刘学文,女,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无控制的核心企业。
       2、胥大鹏,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无控制的核心企业。
       3、刘晓东,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无控制的核心企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津汇智共赢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天瑞路 3 号 3 幢 5 层 5166 室
       3、注册资本:2,443 万元人民币
       4、执行事务合伙人:唐旭辉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唐旭辉                          68          2.78%    普通合伙人
   2      隆基创投                       570         23.32%    有限合伙人
   3      刘学文                         175          7.16%    有限合伙人
   4      胥大鹏                         175          7.16%    有限合伙人
   5      刘晓东                          60          2.46%    有限合伙人
          其他核心员工
   6                                   1,395         57.12%    有限合伙人
          (18 人)
          合计                         2,443           100%        /

注:以上基本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关联交易定价
    公司与员工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各方出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均以
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目的是
拟将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隆基氢能股权,以建立公司与核心人员利
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机制,该交易有利于公司保留和吸引优秀人才,提
高员工凝聚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学文、胥大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人才,有利于促进公司和隆基
氢能实现长期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